诸佛庵中学管制刀具及危险物品收缴管理制度

2024-03-25 14:37 来源:霍山县诸佛庵中学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诸佛庵中学管制刀具及危险物品收缴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在校师生职工的人身安全,维护师生职工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杜绝校园学生之间发生恶意伤害事件,创建“平安校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的管制刀具及危险物品包括:匕首、三棱刀、弹簧刀、带锁单刃或双刃刀、牛角刀,形似尖刀的可伤人物具、钢管、棍棒、酒瓶、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
    二、学校利用班会、思想品德课、法制教育课等,结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广泛宣传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的危害。
    三、学校门岗要严把大门关,发现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进入校园的一律没收,并告知班主任。
    四、学校强制收缴学生随身携带或存放、藏匿于校园的管制刀具等。
    五、学校要每月组织定期开展一次“禁止管制刀具及危险物品进入校园”集中宣传收缴统一行动;同时必须不定期开展管制刀具及危险物品收缴统一行动。行动前要进行周密布署,并有记录。
    六、班主任每周要进行管制刀具及危险物品的搜缴工作并做好登记,发现管制刀具立即上报学校领导。
    七、对携带管制刀具或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的同学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没收刀具并及时向家长通报情况。
八、广大师生职工积极向学校领导、班主任举报涉及携带、藏匿管制刀具或危险物品的违纪现象和线索,对举报有功的,学校将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纪学生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九、把“禁止管制刀具进入校园”活动作为一项长期任务,长抓不
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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