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佛庵中学学生手机管理办法

2024-03-25 14:36 来源:霍山县诸佛庵中学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诸佛庵中学学生手机管理办法

手机作为一种移动即时通讯工具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手机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有的传播不良信息,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冲击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 则
1、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按不同情况视其情节处予以纪律处分,同时,责令学生写出书面检查,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手机配件没收。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3、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年级部或政教处。按上述第二条进行处理。
二、细则与处分
1、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任何时间携带或使用手机。如有违反,第一次进行批评教育,通知家长,由班主任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同时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约谈家长,同时与家长、学生签订手机使用协议。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处分结果记录学生学籍档案。
2、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作零分处理,并给予记过处分。 3、严禁在校园内用手机等各类充电器充电,一旦发现,收缴相关物品,并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4、本规定所有扣分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班主任目标考核。
三、服务与保障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学校联合电信部门在教学楼(志成楼和扬帆楼)一楼设立固定电话,学生可持卡通话。另特殊情况,学生也可向班主任或授课教师借用手机。2、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学生书面提出申请,须经家长签字同意,政教处备案后执行。大休返校手机关机后方允许进校,在检查中一旦发现手机处于开机状态即视为违规违纪。
3、政教处、年级部、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生禁止在校使用手机的意义。同时,学校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认同和配合。
以上管理制度年级部要在全体学生会上进行认真宣读,班主任在班上也要进行多次学习,并在班级进行张贴,时刻提醒学生在校园内禁止使用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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