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诸佛庵中学职务晋升、评优的相关信息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霍山县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教育系统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学校成立岗位聘用工作领导组,加强对聘用工作的领导力度,确保岗位聘用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二、霍山县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岗位聘用条件
三、我校各级各类岗位聘用条件实施细则
1、聘用原则一
以霍山县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教育系统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聘用操作依据。以霍山县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岗位聘用条件为前提条件(副高五级须聘中高满5年,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副高六级须聘中高满3年,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中级八级须聘中一满6年,中级9级须聘中一满3年;助理十一级须聘中三满2年;工勤高工须聘用中工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等级技术考试。工勤中工须聘用初工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等级技术考试,工勤初工须聘用普工满2年,并通过初级工等级技术考试)。
2、聘用原则二
(1)、任现职岗位等级年限长者优先原则。
(2)、高分优先原则(学校对全体教职工信息进行登记、量分、排序,量分方法如下:①基础分每人计50分。②工龄每年计1分。③任现职期间在一线教学或管理工勤岗位每年计1分。④任现职期内获校、县、市、省、国家级表彰的分别计1、2、3、5、8分,县、市、省、国家有关部门表彰的计1、2、3、5,获年度考评优秀一次计1分。迎驾基石奖按表彰类计分。每年只计一项,以最高分计算。 任现职期内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教学业务大赛(含教坛新星评比)、电教作品获县、市、省、国家级奖的分别计1、2、3、5分,每年只计1项,以最高分计算(特别说明,以下表彰和获奖计入赋分:任现职期间获县级(含)政府和部门及以上表彰的;教育教学论文、业务大赛、电教作品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市县教研室、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奖项的)。⑤在我校担任行政职务、年级组长或班主任每年计1分,教研组长每年计0.5分(此项不累计,以办公室、教务处和政教处主要负责人出具证明和相关原始材料交聘任考评组核定为准)。
(3)、现职先评优先原则。
(4)、最高学历先取得优先原则。
(5)、民主评议得分高者优先原则。(对采用以上四步骤仍不能排序的由领导组打分决定聘用,去掉10%最高分和10%最低分计均分。领导组成员涉及自身聘用时打分回避)
3、聘用原则三
借调、借用外单位教师与学校在岗教师产生竞争时,学校在岗教师优先考虑。若当年县主管部门核发有指标另行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