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佛庵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2025-03-20 10:58 来源:霍山县诸佛庵中学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科学地进行量化管理,切实做到从严管理、奖罚分明、提高质量、提高效率,使我校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科学化。根据《霍山县义务教育阶段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霍教工委(202432号 关于印发〈霍山县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推进学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育人才成长规律、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考核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育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建立竞争激励机制,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工作,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四、绩效工资考核及分配

绩效考核工作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师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考核组评议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同时适当听取学生、家长及社会的意见。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各等次的比例,优秀等次比例向一线教师倾斜(优秀等次不超过考核人数的1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①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乱征订教辅资料的;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③旷工(课)及无正当理由超假达到1015天(节)的,或一年内累计达2030天(节)的;④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⑤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追究刑事责任的;⑥有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行为的;⑦绩效考核得分低于50分的。

学校在量化考核中,根据管理、教师(教师身份)和工勤(工人身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1、班主任考核

学校从绩效工资总量中按班主任月平均津贴200元的标准,提取班主任津贴。依据《诸佛庵中学班主任量化考核实施细则》,按学期考核发放。

2、教职工考核

绩效工资总量中提取班主任考核津贴后的部分,用于教职工考核,学校分教师和工勤人员二类分别实行量化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

1)考勤10分。依据《诸佛庵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具体实施。

2)学校量化出所有岗位的周工作量。

岗位

系数

设岗

岗位

系数

设岗

书记、校长

1

党务工作者

0.4

1

副校长、

工会主席

0.7

办公室文员

0.4

2

二级机构

 

0.6

政教员

0.4

2

二级机构

 

0.5

总务员

0.4

1

1.1

关工委文员

0.4

1

其他学科

1

食品安全员

0.4

1

年级组长

0.4

工会委员

0.1

4

教研组长

0.3

网络管理员

0.4

1

教务员

 0.4

录播教室

管理员

0.4

1

图书室、阅览室管理员

1

1

档案室

管理员

0.4

1

文印室

管理员

1

1

体育器材室

管理员

1

1

儿童之家

管理员

0.4

1

心理健康室

管理员

0.4

1

学籍管理员

0.4

1

主管会计

1

1

实验员

0.4

3

出纳会计

1

1

说明:

1、表中系数1,分别为校教职工的平均工作量。

2、教师授课每课时工作量计4分,不设上限,根据个人实际授课的周节次乘以4,就得出个人工作量的分值,其他岗位的工作量根据学校设定的系数计算出个人工作量。

3)教师教育教学过程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依据《诸佛庵中学教学过程及实绩考核实施细则》,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及教研活动参与情况等。

4)教师教育教学实绩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含教育教学成绩及教研成果等。具体细则同第(3)条。

5)职工履责50分。依据《诸佛庵中学工勤人员考评细则》实施。

6)年度考核计分办法:

分行管、教师和工勤三个系列,依据绩效考核的原始得分,从高到低排列按比例确定优秀、合格等次。

3、工作量计分方法

学校本着相对均衡的原则,量化出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分教师和职工二类相加,计算出教师和职工的周工作量总和,分别除以教师和职工总数,计算出教师和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师和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师和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总分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师(工勤人员)周人均工作量=学校教师(工勤人员)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师(工勤人员)总数

教师(工勤人员)工作量得分=教师(工勤人员)周实际工作量÷教师(工勤人员)人均工作量×40

4、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方法

每位教师(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师(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教师(工勤人员)的总量除以全校教师(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乘以教师(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师(工勤人员)个人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教师(工勤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教师(工勤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教师(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说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提取以实际教学发生月为准。

五、绩效工资构成及发放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依据绩效考核等次结果按月打卡发放。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下学年度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的80%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工作贡献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设课时津贴、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优秀教学成果奖等项目。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绩效考核和量化考核结果为依据,学校分学期造册,经审核后通过个人工资账户每半年打卡发放一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相关政策

1、经县教育局批准借调在全县教育系统内工作的,由现所在工作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反馈到原工作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原单位发放。

2、长病人员(指患癌症、精神病、脑溢血等特殊病例人员)经县卫生部门鉴定确不能坚持教育教学或其它工作的,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教职工一学期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或旷工达5个工作日(二节课时为一个工作日)的,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3、一学期连续事假一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事假超过一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从第三个月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4、已任命的督学,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5、本人申请,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的外派人员及县教育局批准的脱产进修人员只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6、本人申请,经县教育局批准到民办学校任教的教职工及在编不在岗人员,不享受绩效工资;擅自离岗人员从离岗当月起停发绩效工资。

7、法定产假、婚假、因公致残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8、受劳动教养、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治安拘留及刑事处罚的,处罚期间停发绩效工资。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原享受标准继续发放,待审查结果作出结论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本实施意见经诸佛庵中学工会十一届二次会议通过,由工会责解释并保留修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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