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三尖铺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025-03-20 16:29 来源:霍山县三尖铺幼儿园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凡在幼儿园从事直接为师生提供餐饮服务的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包括管理员、厨师、采购员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五、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六、食堂从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随时保持食堂清洁卫生。

七、食堂从业人员要坚持做到“四勤、四不、四要”:

1、“四勤”:勤洗手洗澡,勤理发剪指甲;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帽。

2、“四不”:不将非食品加工制作用品和个人生活用品带入操作场所;不在工作时赤脚、穿拖鞋、背心;不留长指甲、不涂染指甲、不戴饰物;不在工作期间吸烟饮酒。

    3、“四要”:上班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加工制作食品和配餐操作时要戴口罩;直接入口食品要用专用工具拿取;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接触不洁物后,均要用肥皂及流水洗手并消毒。

八、学校要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信息档案,包含健康证、健康检查相关材料、合同等。

九、学校要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对从业人员每天进行晨午检,详细填写《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表》,发现问题,及时果断地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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