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大沙埂小学教科研管理制度
教研组是学校设置的承担学科教学研究和学科教学管理的组织,通过教研活动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评价;组织教改实验、集体备课,帮助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组织落实学科兴趣小组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为了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并使之正常化、规范化、运行有效,特制定如下规定:
1.教研组长在教务处领导下,在开学初认真制订学期教研活动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教研活动记载簿如实填写,学期结束上交教务处签字认可并存档。教务处不定期对教研组工作进行视导、调研检查,加大监控。
2.教研组要以研究、改进课堂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主要内容,按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定期举办集体备课、公开课、示范课、汇报课,进行研讨;开课教师应该认真准备,精心设计教案,提高公开课的质量,上课的教师应为听课教师提供教案和课本。研讨时听课教师应认真发言、填写公开课评价表,除对本节课的成功之处给予肯定外,还应指出存在的问题或需改进的地方,供开课教师参考,已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公开课结束后,教研组长将公开课教案、评价表、教研活动反馈表一并交教务处存档。公开课的评价表作为教师是否参加教研活动的考核依据。对无故不参加、不接受、不完成教研任务的情况,将如实记入教师的业务档案和职称考核表,并按旷课一节处理。
3.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
(1)教务处根据上级通知,兼顾学校教学工作实际,选派部分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教师应积极主动服从教务处安排,按规定时间到特定地点参加教研活动。
(2)教研活动因路远须提前半天以上离校必须征得教务处同意。外出教师必须认真填写教研活动反馈表并及时上报教务处,经核实后方可报销车旅费。
(3)对拒不参加教研活动、利用外出机会办私事而不到指定地点参加教研活动的教师,学校不予报销费用,且外出的时间按旷工处理;对不按调课单上课、不服从教务处调课的教师按旷课处理。此外,违反此条任何一项本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
4.加强学习,定期组织本组教师学习,建立学习型组织。协助教务处搞好师徒结对工作,为青年教师发展提供各种平台。。
5.协助教务处搞好教材、教辅征订工作。
6.积极组织兴趣小组活动和学生竞赛,并留有文字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