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大沙埂小学绩效考核方案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2025-03-20 10:03 来源:霍山县大沙埂小学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绩效工资考核,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岗位津贴”(目前仅保留“班主任津贴”)和“考核工资”(考勤、 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实绩)2项构成。

、安全工作绩效评价

    霍山县大沙埂小学所有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安全管理第一,因管理过程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如:学生意外死亡、学生重大伤残等),影响巨大,且经处理,界定为责任事件,责任关联教师绩效评价实行票否决,且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其它表彰奖励、评优评先、职称晋级连带一票否决。

二、教育教学绩效评价

(一)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从绩效工资总额中统筹,由中心学校统一设置,按规定发放。

1.班主任津贴发放办法:由中心学校按学校各班学生数比例统一测算

 2.班主任津贴提取方法:班主任津贴按往年标准,由全镇小学在职教师统筹,从小学部编制人员中提取(按报表确定小学身份人数)。

3.发放:班主任津贴由中心校财务处负责提取、分配、打卡发放,解释权在财务处。学校只负责提供班主任姓名、班级学生数。

(二)绩效考核工资(包扩考勤、 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实绩4项,按考核分数比例打卡发放) (满分100分)

1.考勤(计1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包括日常考勤、会议考勤、午睡看辅到岗等),依据学校电子考勤及会议记录,每周允许2次缺签,(但不可连续2次),缺签1次扣0.2分,事假每天扣0.5分,病假每天扣0.2分,红白喜事(婚、丧、嫁娶)3天假不扣分,请假1节(含脱岗、迟到、早退)扣0.1分 ,旷课(自习)一次扣0.2分,旷工每天扣2分。

请假需出具请假条说明事由,逾期不归不续假者按旷工处理。扣分累计算,该项10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2.工作量(计40分)

工作量分为:基数得分和工作量折合得分

1)工作量基数分(30分)

学校根据教师实际安排教育教学岗位,适当考虑工作量均衡原则,教师对所承担的岗位,能认真履职、完成情况经考核合格以上者,均得基数30分。

2)折合得分10分,其中学科代课5分、学科人数5分)

1)学科代课得分(5分)

①所有工作量折合成课时:设定学科科目系数 语文1.4、数学1.4 、英语1.1、科学思品1.05,在线课堂1.5,其他(含早读)均为1,英语支教据实。本人周主课时数=科目节次×科目系数,另加:兴趣小组(须在中午开展活动,本期根据已开的节次测算)——乒乓球2节、美术2节、书法2节,会议记录1节,饮用水管理2节,语数教研组各2节,班主任4节(据疫情防控期间实际情况修定)。

②学科代课得分=本人周课时总数×0.5

③学科代课折合得分=5分×(本人代课得分÷教师最高分)

2)学科人数得分(5  注:仅限语、数、英、科品<3年级以上>

①设定“科目分值系数”:语文5、数学4.5、英语2、科学品德1.5

②算出每班平均人数(例:本期354÷12=29.5人)

③学科人数得分=分值系数×(本学科人数÷每班平均人数)

④学科人数得分折合=5分×本学科人数得分÷教师最高得分

3)计分公式:工作量得分 = 基数分 + 学科代课得分 + 学科人数得分

注:连续长假超过半个月的,折合工作量将按比例测算

3.教育教学过程3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等,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其备、教、批、辅、考等常规教学工作落实情况及教研活动参与情况,重点结合常规教学基本要求及本校月查等进行考核。

1)教师职业道德占20%——6,学校根据考核细则,制定教师职业道德测评表,每学期测评一次。(师德考核合格计满分,不合格计0分——据2021秋学期末中心校“师德考核方案”修定)

计算方法:本人本项得分÷全校本项最高分×30×20%

2)常规教学占60%——18分,以校为单位每月检查一次,每期汇总。(从事教学岗位者,学校有要求,但缺项者不得分;学校没要求,而缺项者比照该项最低分计分。本项最高分为满分,其他教师按比例折合)

计算方法:本人本项得分÷教师本项最高分×30×60%

3)精品课公开课占10%——3(注:各授课教师据行事历安排,须上公开课,按要求完善相关资料即得3分;不服从安排上课者,不得分)

4)继续教育占10%——3分。(所有老师按要求需参加继续教育的,以县、镇考核为准,合格以上等次计3,不合格不计分。)

5)计分公式:教育教学过程得分 = 职业道德 + 常规教学 + 精品课 + 继续教育

4.教育教学实绩(20分)

1)教育教学实绩基数分(15分)

教育教学实绩包括:教师方面(获奖情况)和学生方面(考试成绩)设基数分15

2)折合得分5分,其中教师获奖情况折合1.5分、学生考试成绩3.5分)

1教师获奖情况  1.5分)

奖项测算规定:仅限于教学有关的大赛获奖,及辅导奖

①各项教学大赛成绩,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大赛,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市级432分,县级321分,镇(片)级210.5分。

、辅导实绩(写字、绘画、征文、诵读、六一节目、县级及其以上体育比赛,以文件为准),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计43.53分,省级32.52分,市级2.521.5分,县级21.51分,镇(片)级1.510.5分。相同内容就高计算。

(2教师方面实绩得分= 1.5×(本人获奖得分÷全校获奖最高得分))。

3)学生成绩方面  3.5分)

以镇统考平均分测算(注:不统考的科目,按统考学科测评平均分录入)

计算公式:个人实绩得分= 3.5×(分本学科考试得分÷全镇本学科最高得分)

若镇不统考,该项均计满分—— 3.5

4)计分公式:教育教学实绩得分 = 基数分 + 教师获奖情况 + 学生成绩方面

 5.绩效工资计算公式:绩效总得分÷学校总得分×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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