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大沙埂小学实验课(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课及实践活动审批流程
1. 实验课及实践活动的开展,需提前一周向安全领导小组提交活动计划和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2. 安全领导小组对活动计划和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并作出批复。
3. 活动计划和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经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实验课及实践活动的开展。
4. 对于未经审批的活动,学校不予安排课程和提供相关设备,以确保学生的安全。
二、安全培训与教育
1. 学生在参加实验课及实践活动前,需接受学校组织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2.安全培训和教育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规则、设备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方法等。
3. 安全培训和教育由专业教师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确保学生了解和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
4. 学生应认真参加安全培训和教育,并签署安全承诺书,方可进行实验课及实践活动的参与。
三、实验室及设备管理措施
1. 实验室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场地安全和设备完好。
2. 实验室内不得私自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3. 学校定期对实验室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4. 学生应按照实验室规定进行实验操作,不得私自拆卸、改动设备或改变实验参数。
四、预防事故措施与应急预案
1. 学校制定并实施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处理和救治。
2. 学校配备急救箱和消防器材等应急设备,并定期检查其完好性。
3.学校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学生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的应对能力。
4. 对于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学校设立警示标识和说明,提醒学生注意安全。
5. 学校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实验室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6. 学校加强与外界的沟通与协作,以便在遇到复杂情况时能够及时寻求帮助和支持。
7. 学校建立事故报告制度,鼓励学生积极报告事故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处理和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