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大沙埂小学2025年度考核方案

2025-03-20 10:02 来源:霍山县大沙埂小学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霍山县《关于开展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大力加强工作作风、师德教风和校风学风建设,努力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热情,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更好地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师评优评先工作有章可循,真正做到民主、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内容和方法

依据《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岗位职责》和《霍山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主要考核教职工2021年度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以绩效考核为主要依据,以学生、家长满意度为基础进行全面考核。要综合运用组织评价、群众评价和自我评价等方法,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单位内部评议与服务对象评议相结合,提高考核工作的公正性、真实性。

    三、评优评先原则

1、“民主、公平、公开、公正”,

2、“顾大局、讲风格、创和谐”,

    四、评优评先原则

   (一)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参评

1、原则上前一年(2021年度)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不予参评;

2、原则上在本单位工作不满一周年的人员不予参评;

3、原则上本年内获得县级以上表彰的人员(如: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等)不予参评;

4、绩效考核名次位于后30%的同志不予参评;

   (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若当年评职称仍然缺一个“优秀”作“九选二”必备条件的;

2、本年度个人优质课、课件制作、论文等获得省一等奖以上的;

3、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在教育教学统考中成绩突出的;

4、服从学校分工,工作踏实认真,成绩突出,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受到领导、同事、学生及社会的好评的;

5、积极主动承担学校临时分配的各项工作,不推诿,不拈轻怕重,工作效果突出的;

   (三)教师有下列情形者之一不予考虑

1、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被群众举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

2、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擅离职守、寻衅滋事,影响恶劣的;

3、工作中无大局观念,不服从学校分工或不接受学校因工作需要安排的临时工作,造成学校工作难以开展,造成不良影响的;

 4、工作中我行我素,无故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培训、例会、值班或不按照要求上公开课和网络研修的;

5、违法违纪,并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6、因工作疏漏或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7、教师继续教育被定为不合格的;

8、原则上本年内事假超过10天或病假超过40天的(法定假除外);

    五、评优评先过程

1、本年度中心校下达我校优秀人员名额为3人;

2、符合条件且愿意参加评优的同志需向领导组会议述职,述职后将述职材料交领导组;

3、领导组对所有述职同志进行审核和综合评定后,确定优秀人选;

4、全体教职工会议上公布考核结果,校内公示后上报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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