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大沙埂小学职称评聘条件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为认真做好我镇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空缺岗位常态化聘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岗位聘用工作原则
(一)、按岗聘用。岗位聘用严格按县人社局核定的《教育系统岗位设置表》为依据,组织聘用工作。
(二)、合理聘用。正确把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政策导向,做到积极、稳妥、合理地聘用各类、各等级专业技术人员。
(三)、规范聘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落到实处,做到聘用工作透明化、规范化。
二、参加岗位聘用人员范围
全镇中小学、幼儿园现有在职教职工,凡已具备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均可参与空缺岗位的竞聘。
三、教育系统各类各级岗位聘用基本任职条件
(一)、高级教师
五级:取得高级教师资格;须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四年;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的。
六级:取得高级教师资格;须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四年;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的。
七级:取得高级教师资格;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的。
(二)、一级教师
八级:取得一级教师资格;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的。
九级:取得一级教师资格;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的。
十级:取得一级教师资格;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的。
(三)、二级教师
十一级:取得二级教师资格;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的。
十二级:取二级教师资格;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的。
(四)、工勤
三级: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级;必须在四级岗位上工作满五年。并通过高级工的技术等级考试。
四级: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级;必须在五级岗位上工作满五年。并通过中级工的技术等级考试。
五级: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级;必须在普工岗位上工作满两年。并通过初级工的技术等级考试。
四、空缺岗位竞聘办法
(一)指标使用:根据人社局当年核定的初中、小学、幼儿园三类指标数,分类聘用(2019年9月1日原与儿街中学并入的教师为初中教师身份;2019年9月1日前原与儿街镇中心校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的身份不变;2019年9月1日后外乡镇调入的教师身份,按照调入前所在单位的身份界定),指标不得混用。
(二)、竞聘办法:凡具备任职晋级条件的教职工,均可参加同类同级岗位竞聘,具体办法是:
1、同级教师职务晋级:先按已聘专业技术职务首聘时间的先后顺序优先聘用;已聘专业技术职务时间相同的,再按工龄长短区分聘用;已聘专业技术职务时间和工龄均相同的,将按学历高低和取得时间先后遴选聘用;以上三个方面仍无法区分确认的,最终以教育教学实绩量化考核得分高低择优进行聘用。
2、评而未聘的教师竞聘:先按取得同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间的先后顺序优先聘用;取得同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间相同的,再按工龄长短区分聘用;取得同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间和工龄均相同的,将按学历高低和取得时间先后遴选聘用;以上三个方面仍无法区分确认的,最终以教育教学实绩量化考核得分高低择优进行聘用。
(三)考核细则(考核时段自取得现任岗位级别之日起计算)
1、教科研成果(年度得分可累计)
(1)教学大赛成绩
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大赛,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7、6、5分,获市级、县级、镇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依次递减1分。同期同类竞赛按最高级别赋分。
(2)教学论文评选
教师参加由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优秀教学设计、反思、叙事、教育教学课件评选等,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获市、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依次递减1分。同类每年以最高层次的计算。
教师在国家、省、市级CN刊物发表论文分别计7、6、5分。同内容就高计算。
(3)课题研究成果
教师参与省级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一个课题项目计7分;参与市、县、镇级(小微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依次递减2分。如参与者是主要成员或成绩特别突出,可在此基础上分别增加1分。
(4)教坛新星等评选:获省市县级“教坛新星”分别计8、6、4分;获省市县级“学科带头人”分别计7、5、3分;获省市县级“骨干教师”分别计6、4、2分;获县级“教学能手”计1分。
2、表彰奖励(年度得分可累计)
(1)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每次计2分
(2)获国家、省、市、县、镇级(教学方面除外)表彰,分别计10、8、6、4、2分,获部门表彰分别依次递减一分。
3、教学实绩(年度得分可累计)
(1)质量检测成绩:初中中考获县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5、4分;小学教师在镇暑期质量监测中,位列综合评比第一名计6分,每下降一个名次依次递减1分。
(2)、阳光班级评比结果:幼儿园教师在园内“阳光班级”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5、4分。
(3)教学辅导成绩: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国家一、二、三等奖的计6、5、4分,获省、市、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依次递减1分。同内容就高计算。
六、聘用程序
1、根据上级具体要求,由镇中心校聘用管理领导组及时公布当年全镇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情况,以及县人社局核定下达的岗位设置方案和缺岗晋级指标。
2、依据晋级指标和任职条件,由镇中心校按照竞聘办法摸排竞聘入围人选,并酌情组织教育教学实绩考核。初定拟聘名单在中心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3、如公示无异议,中心校将拟聘确认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批,并按程序办理聘用管理手续。
七、相关说明
1、当年临近退休人员如符合岗位晋级条件,可在同类现级别基础上无条件晋升一级。聘用指标优先提取。
2、新招聘未定级人员进入助理级十二级,视其任职条件适时按程序评定聘用。
3、本方案经八届一次教代会表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