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儿街镇中心学校应急预案(安全事件)
与儿街镇中心学校学生非正常死亡
应急处置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妥善处置学校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体系,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降低事件的危害和影响,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等法规政策,遵循“依法、科学、规范、有效”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工作方案适用于我校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胡 敏 涂 为
副组长:吴宏友 叶其胜 汪邦运
成 员:李坦柱 孙继平 罗 平 何 平 储 兵 二级机构人员、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2、领导小组下设维护学校秩序、配合现场勘验、配合事故调查、善后处置四个工作组。
(1)维护学校秩序:刘正华任组长,李兴龙、汪邦运、沈守清;各班班主任、学校保安为成员;
(2)配合现场勘验:叶其胜任组长,李坦柱 孙继平、 罗平、储 兵;第一发现人、二级机构人员等为成员;
(3)配合事故调查:姜世海任组长,孙继平 罗平 程明;学生所在班级教师、相关知情人为成员;
(4)善后处置:张炜任组长,领导班子、二级机构负责人、班主任为成员。
五、处置程序
学校一旦发生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开展处置工作:
(一)保护现场
即在第一时间对事发现场、关联场所和监控视频等进行保护,固定证据。第一发现人首先保护,学校随即完善和加强保护,直至移交公安部门。
(二)隔离现场
在保护现场同时,应对现场进行隔离。无关人员和非必要人员不得接近和进入现场,非公安人员和特殊必要人员不得拍照、摄像。第一发现人首先隔离,学校随即强化隔离措施。公安人员到场后,学校配合公安机关确保隔离到位。
(三)及时报告
在事发后立即报当地卫生院(或120)、派出所,并在10分钟内向县教育局安全股或分管领导报告,同时报属地镇政府或分管领导。随即,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迅速到位。稍后,学校报保险公司备案。
(四)死亡确认
医务人员到场后,应确认涉事学生是否死亡。确认死亡,按下一步流程应急响应。未死亡则迅速进行救治。
(五)遗体处理
在公安机关完成现场勘验,死者家属或监护人(委托监护人)察看现场后,原则上应及时将死者遗体送县殡仪馆。学校做好有关接待安排。
(六)善后处置
1、成立处置工作组。成立维护学校秩序、配合现场勘验、配合事故调查、善后处置四个工作组,分别由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为组长二级机构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处室、班主任、教职工为成员。学校四个工作组应明确工作组职责,落实人员分工方案,分头开展工作。
2、学校开展座谈协商。学校善后处置工作组与死者家属进行沟通、协商。协商以学校为主体,县教育局和乡(镇)政府相关人员参与。未经领导组组长同意,任何人不得就死者补偿(赔偿)资金擅自表态。
善后处置工作组应了解死者家庭情况及主要亲属等社会关系。
3、达成协议。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在法律顾问指导下,核实死者家属身份,签订补偿(赔偿)协议。
六、后期工作
(一)总结评估。事件处置结束后,反思事件发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并整改到位。
(二)责任追究。按照安全事故处理原则,依法对责任事故的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与儿街镇中心学校
2023年9月1日
与儿街镇中心学校防溺水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防溺水安全应急领导组、工作组
1、应急领导组
组 长:胡 敏 涂 为
副组长:吴宏友 叶其胜 汪邦运
成 员:李坦柱 孙继平 罗 平 何 平 储 兵 各班主任
职 责:全面负责组织、协调防溺水工作。负责制定防溺水安全应急预案;督促检查防溺水安全教育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当溺水事故发生时,负责下达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全力维护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稳定。
2、应急工作小组
(1)宣传教育组:汪邦运 何 平 桂存祥 孟德敏 张 洁 各班主任
(2)现场救治组:叶其胜 李坦柱 孙继平 罗 平 程 明 沈守清 储 兵 金运桂 李敏芝 各班主任
(3)事故调查组: 吴宏友 孙继平 罗 平 许 丽 龚本田 各班主任
(4)善后处置组: 汪邦运 黄 利 吴正发 各班主任
宣传教育组职责:负责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按照学校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与有关单位联系与沟通,加强防溺水工作的综合管理。
现场救治组职责:依据现场情况制定和落实施救措施,对伤病人员进行紧急抢救,联系当地医院救治,或拨打120请求救助。
事故调查组职责:协助公安部门对学生溺水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认定事故责任。
善后处置组职责:负责师生及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做好溺水师生的安抚慰问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联系保险公司,对溺水学生进行理赔,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
二、安全预防措施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学校、年级、各班级通过升旗仪式、德育大课间、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让学生掌握一些有关防溺水、自救等知识,在紧急情况下会进行简单的处理,强调“关注生命,安全第一”。
(2)通过办防溺水专栏,出防溺水黑板报,张贴防溺水图片等形式,宣传防溺水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3)向家长发放“安全教育告家长书”等宣传材料,让学生家长明确学校防溺水工作要求,了解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共同做好防溺水工作。
(4)要求学生不到河边、塘边玩耍,不得私自下河游泳,即使到游泳场游泳的,也必须有家长带领,杜绝学生游泳“溺水”事故的发生。
(5)任课教师每节课都应负责清点学生,发现可疑情况马上向学校、班主任反馈,查其学生缺席的原因,采取各项措施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2、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1)加大督促检查。学生在校期间坚决不允许随便出入校园。如有事有病必须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方可出校,学校要求所有请假学生原则上必须由家长到校接送,确保学生在离校安全。
(2)学校应积极联系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排除周边水域安全隐患,在学校周边水域设立警示牌,增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
(3)如发现校园周边存在隐患的水域,应报告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4)如发现有孩子在存在隐患或危险的水域或其周边戏水,应上前予以劝阻和制止。在学生当中形成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及时反馈的信息通道,如发现有玩水的同学要及时制止,并立即向学校报告。
(5)促进家长与学校密切配合,加强学生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的安全管理。如去有水的地方玩耍,必须要有家长的陪同,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
三、应急处置措施
1、学生一旦发生溺水事故,最早发现或知晓的教师应立即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下达预案启动指令。指挥组织各工作小组,采取积极果断措施进行施救,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以最快的速度送医院进行救治,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3、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件,学校应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教育局安全股。
4、做好溺水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出现伤亡情况,积极联系保险公司予以理赔,协调处理各种善后事宜。
5、协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责任进行认定,如属责任事故,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四、注意事项
1、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防止溺水事故再次发生。
2、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人人将安全工作记在心头上,讲在口头上,抓在手头上,落在行动上。
霍山县与儿街镇中心学校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