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儿街镇中心学校“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树立引领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时代榜样,宣传少先队员先进典型,激发少先队员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素质,增强其团队协作和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胡 敏 涂 为
副组长:吴宏友 叶其胜 汪邦运
成 员:孙继平 罗 平 何 平 储 兵 孟德敏 张 洁 各班班主任
二、评选标准
评选对象:全镇年龄在 6-14 周岁的在本辖区学校就读少先队员。
评选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劳动,热爱学习,具有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并把这种理想化作日常的具体行动。
2、勤奋学习、善于思考、勤于实践、追求上进、全面发展,积极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活动,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3、品德优良、团结友爱、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能从一言一行、点滴小事做起。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魄强健,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活泼开朗、不怕困难、自尊自信、积极进取。
5、热爱少先队组织, 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 具有少先队员应有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挥积极带头作用。
三、评选办法
l、班级通过自荐、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择优确定候选人。由各少先队中队辅导员上报与儿街镇中心学校少先大队。
2、与儿街镇中心学校少先大队、少工委、团总支对各班级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后向领导组汇报, 确认表彰人选,予以表彰 。对有突出事迹的优秀少先队员推荐为县、市级“优秀少先队员”。
四、有关要求
团总支、少工委、少先大队要本着对少先队事业负责, 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充分调动少先队员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大力宣传评选表彰对象的先进事迹,认真做好对推荐对象的审核工作,确保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
五、颁奖典礼:
1、时间地点:在学校举行的特定时间和地点,学校领导、家长代表、全校教师和学生共同参加。
2、典礼内容:颁发优秀少先队员证书和奖品,对他们的表现给予肯定和激励,鼓励他们继续发扬优秀品质。
3、主持人:由学校的四五年级学生担任主持人,增加活动的参与度和趣味性。
4、活动期间还可进行集体合唱、舞蹈表演、诗歌朗诵等节目,展示少先队员的艺术才华和团队协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