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儿街镇中心学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实施方案
霍山县与儿街镇中心学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评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工作,建立健全教师职称评聘工作长效机制,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据省、市、县关于教师职称评聘及《霍山县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双百分”制。根据我校实际,特制订《霍山县与儿街镇中心学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岗位评聘工作原则
(一)按岗评聘。岗位评聘严格按县人社局、教育局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指标组织评聘工作。
(二)合理评聘。正确把握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的政策导向,做到积极、稳妥、合理地评聘各类、各等级专业技术人员。
(三)规范评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落到实处,做到评聘工作透明化、规范化。
(四)坚持师德一票否决原则。
二、参加岗位评聘人员范围
全镇中小学、幼儿园现有在职在岗教职工,凡已具备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符合岗位评聘条件的,个人提出书面申请,依据本《方案》,均可参与空缺岗位的竞评竞聘。
三、教育系统各类各级岗位评聘基本任职条件
(一)高级教师
五级:取得高级教师资格;须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四年;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基本任期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
六级:取得高级教师资格;须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四年;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基本任期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
七级:达到申报上高级教师基本任期年限的一级教师,如高级(七级)有空缺岗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基本任期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可参与竞评。乡村教师工作满30年(女25年),且仍在乡村工作,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基本任期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按照政策参与评聘高级教师岗位。
(二)一级教师
八级:取得一级教师资格;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基本任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
九级:取得一级教师资格;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
十级:达到申报一级教师基本任期年限的二级教师,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
(三)二级教师
十一级:取得二级教师资格;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
十二级:达到申报二级教师基本任期年限的教师;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
(四)工勤
三级: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必须在四级岗位上工作满五年。并通过高级工的技术等级考试。
四级: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必须在五级岗位上工作满五年。并通过中级工的技术等级考试。
五级: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必须在普工岗位上工作满两年。并通过初级工的技术等级考试。
四、空缺岗位评聘办法
(一)指标使用:根据县人社局当年核定的初中、小学、幼儿园三类指标数,分类评聘(2019年9月1日原与儿街中学并入的教师为初中教师身份;2019年9月1日前原与儿街镇中心学校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的身份不变;2019年9月1日后外乡镇调入的教师身份,按照调入前所在单位的身份界定),指标不得混用。
(二)竞聘办法:凡具备任职评聘条件的教职工,均可参加同类同级岗位竞评竞聘。职称评聘实行“双百分制”,其中学历、任期、教龄等资历条件总分100分,教师绩效考核总分100分。具体办法是:
1.资历条件(含学历、任期、教龄)100分
(1)学历得分:根据学历层次进行打分:中专学历4分、大专学历6分、双专学历7分,本科学历8分、研究生(含双本)10分。以上学历均以毕业证书为准。
(2)任期得分:取得现任职称年限内每年计1分。
(3)教龄得分:教龄20年以内(含20年)每年计0.5分;教龄20年以上(第21年开始)至30年(含30年)每年计1分;教龄30年以上(第31年开始),每年计2分。工作以来离岗进修或脱岗间断年限应予扣除。
2.绩效考核100分(按照学校绩效考核分数)
相关说明:
(1)2024年-2025年7月期间职称评审、岗位晋级使用原有方案,自2025年8月开始职称评审、岗位晋级使用新的方案。
(2)采取渐进式纳入:2025年职评和晋级将2024-2025学年绩效考核平均得分按20%纳入,2026年以2024-2026两个学年度考核平均得分按40%纳入,2027年以2024-2027三个学年度考核平均得分按60%纳入,2028年以2024-2028四个学年度考核平均得分按80%纳入,2029年以2024-2029五个学年度考核平均得分按100%纳入。
(3)在渐进式过程中,教师任现职以来获得的表彰奖励等可以合理赋分,可从其任期内任意选取相应年度赋分,每年不超过20分(每年绩效考核均按总分100分折合纳入)。但应剔除已纳入绩效考核的年度(如2025年评审高级职称时,资历条件得分+2024至2025学年绩效考核得分20%+任现职以来任选4年绩效考核得分【不含2024至2025学年】,以此类推)。
(4)2029年开始,职评以临近基本任期(中级评高级前5个学年,初级评中级前4个学年)绩效考核平均得分加资历条件得分确定申报人选,晋级以临近基本任期(中级晋级前3个学年、高级晋级前4个学年)绩效考核平均得分及资历条件得分确定申报人选。
(5)对调入教师,因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限制,学校如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一律实行高职低聘;若存在空岗的则维持原专业技术职务,无需高职低聘。对高职低聘人员,当年若有空岗,可同等参加职评、晋级打分,不得设置限制条件。
(6)从2024年9月开始,教师基本任期内,个人绩效考核平均得分低于60分的,取消其参与职称评审和岗位晋级资格。
(7)县管校聘或不同考核单位实际情况不同,绩效考核分数会有差异(如平均分),因此在纳入职称评聘时采用位次比例对等的方式进行折合计算。
五、评聘程序
1.根据上级具体要求,由镇中心校评聘管理领导组及时公布当年全镇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情况,以及县人社局核定下达的岗位设置方案和缺岗晋级指标。
2.依据晋级指标和任职条件,由符合条件的教师提出书面申请,每位参与教师根据《方案》自评亮分(并附佐证材料),经镇中心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核认定分数,教师认同并进行公示。
3.如公示无异议,中心学校将拟评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批,并按程序办理评聘手续。
六、相关说明
1.任期内有下列情况教师不得参与申报或延期申报职务评聘: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处理或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不合格等次的。
(2)受到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狭私报复的。
(4)原岗位基本任期年限内,年度考核没有全部达到合格及其以上等次的。
2.本《方案》实施过程若与上级主管部门文件、政策相违背,按照上级文件、政策执行。
3.本《方案》经与儿街镇中心学校九届二次教代会表决通过,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解释、修订工作由中心学校党总支和校委会具体负责。
霍山县与儿街镇中心学校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