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下符桥镇税务希望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依据《下符桥镇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做好我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校委会成员与教师代表参加的领导组,负责对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与实施。
二、考核原则。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与县教育局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推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育人才成长规律、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考核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育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建立竞争激励机制,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工作,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中心校初中部以校为单位考核,小学以镇为单位组织考核。
四、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分为基础津贴和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两项。
我镇经县局核定的农村艰苦学校是庙岗集小学,其在编在岗教师享受津贴标准为70元/月·人(含支教教师),调离后即不再享受。
基础津贴依据年度考核等次结果发放。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各等次的比例,可以按绩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划定,优秀等次比例适当向一线教师倾斜。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当年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1、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乱征订教辅资料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3、旷课(工)5天,无正当理由超假达15天或一年内累计达30天的;
4、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6、师德单项考核或年度量化考核分数低于60%的;
7、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的。
年度考核等次作为下一个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其中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发放其7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则全额发放。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工作绩效等。奖励性绩效工资依据年度考核等次与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发放。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下一年度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根据工作实际,我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项目与考核内容如下:
1、校长津贴。根据学校规模,村初小校长每月40元,村完小校长每月60元,学区牵头学校校长每月80元。校长津贴依据《下符桥镇校(园)长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及中心学校班子分工职责,经考核得分率达90%的足额发放;未达标的,按10分一档(不足10分的视为10分,后同),每档每月扣减10元。
2、班主任津贴。依据各校实情设立班级职数,班级学生数不足10人,每月津贴30元,10人以上(含10人)每月50元,初中每月120元。班主任津贴根据各校制定的《班主任工作职责》或《考核办法》,由学校考核并报中心校审核合格后按学期发放(每学期5个月)。镇内幼儿园津贴比照村完小执行,班级数据实确定(费用从自收经费中支付)。
3、优秀教学成果奖。教师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优质课等教学竞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获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400元、300元、200元;获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同一奖项不累计计算)。学生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各种活动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辅导教师100元、70元、50元,获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辅导教师150元、130元、100元。教师作品在CN教育刊物上发表的,奖励200元。
4、教职工考勤、工作量(含超课时)、教育教学过程与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绩效工资总额中除上述津贴外,统一用于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实行量化考核,满分100分,其中:
⑴考勤10分(由学校考核量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包括日常考勤与会议、活动、培训等考勤),如病假3天扣1分,事假2天扣1分,旷工1天扣2分,旷课1节扣1分,迟到、早退每3次扣1分。本项得分最高为10分,最低为负5分。依据学校考勤制度与考勤记载量化考核。法定假不扣分,(法定假规定:婚假:晚婚、晚育23天;产假:3个月;破腹产6个月;陪产假:1周;丧假:父母亲、岳父母3天,直系亲属2天。)
⑵工作量(含超课时)小学35分(由学校考核量分)、中学工作量按每节5元计算。工作量包括专任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与非专任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岗位工作量,还包括由学校安排的校内外兼职工作量与值周(日)、护导、课外活动、早操或早、晚自习辅导等可预见的工作量等。各校要根据本校实际量化出所有岗位的周工作量并通过双向选择,科学合理搭配每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其周工作量均衡。
初中部因工作需要所安排的辅导课津贴按每节5元计算(此项津贴学校尽量从其他渠道支付,如当期无法支付,再从绩效工资中支付)。
各学科折合系数:语、数、英1.1;理、化、政、史、地、生1;音、体、美、信、综合课、书法课等0.95。初三各科再加0.1。
注:中学当年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老教师,学校补记周课时2课时;当年男满53周岁、女满48周岁的老教师,学校补记周课时1课时,但只补记不足平均课时,不记超课时。
中心校统一全镇小学各学科相关工作量折算及计分方法,供各校参考使用:如把一个教师在本校的平均工作量视为1,小学两所牵头学校校长为0.7,村完小校长为0.5,村初小校长为0.4;挂职副主任为0.5。各校其它管理岗位工作量由各校根据实际,比照确定。小学各学科每课时工作量量化:语文、数学1分;音乐、体育、美术0.6分;信息0.8分;思品(科学):一至三年级0.6分,四至六年级0.8分;英语:三至五年级0.6分,六年级0.8分;地方课程0.6分;书法训练课0.6分;下午习字课0.3分;早自习、课外活动0.3分。关于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5分。
⑶教育教学过程:中学30分、小学35分(由学校考核量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等。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其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工作落实情况及教研活动参与情况等,重点结合县、镇的《常规教学基本要求》及教学月查进行考核,折合计分。中心校及所属学校的管理人员的过程考核,主要结合工作分工、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行事历及学校或上级安排的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未完成的酌情扣分。从事教辅或其它非教学岗位职工的此项考核要结合其岗位和学校实际,根据相关制度进行,应做而未完成的要酌情扣分。
⑷教育教学实绩: 20分(中心学校考核量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含教育教学成绩及教研成果等。专任教师主要结合《多主体、多目的拼盘式教师评价方案》中的“教育教学成绩”进行考核,按满分20分折合计分。小学主要检测语、数学科(每学年秋学期末中心校不再组织统一检测,本期绩效考核按满分80分计算),其它学科由学校组织检测,以便量化每位教师的教学成绩。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春、秋两个学期由教职工所在学校与中心校于学期结束后考核、造册,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通过个人工资账户打卡发放。其计算公式为: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六、相关政策
1、经县教育局批准借调在本县教育系统内工作的,由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结果反馈到原工作单位,其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原单位发放。
2、长病人员(指患癌症、精神病、脑溢血等特殊病例人员)经县卫生部门鉴定确不能坚持教育教学或其它工作的,只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一律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教职工一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或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3、一学期连续事假一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事假超过一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从第三个月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4、本人申请,经学校同意、县教育局批准到民办学校任教的教职工及其他在编不在岗人员,不享受绩效工资。
5、擅自离岗人员从离岗当月起停发绩效工资。
6、法定产假、婚假、因公致残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工资待遇。
7、受劳动教养、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治安拘留及刑事处罚的,处罚期间停发绩效工资。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原享受标准继续发放,待审查结果作出结论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工作要求
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是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和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对于更好地体现教职工的实绩和贡献,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具有非常重要的导向作用。各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为此,中心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相关负责人与教师代表参加的领导组,负责对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与监督检查。各校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与实施。
2、制定细则,认真实施。各校要依据本实施方案,分类修定和完善考核办法和细则。
3、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各校要严肃绩效考核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酌情扣发其绩效工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绩效考核程序和标准,公平、公正地做好绩效考核工作;绩效考核过程和结果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请复核申诉,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按规定程序,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
实行本方案后,各校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补贴,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补贴。
4、健全制度,完善体系。各校要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内容,创新考核机制,规范考核程序,不断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功能和正确导向,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义务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八、本实施方案由镇学校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育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建立竞争激励机制,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工作,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相关类别的考评办法和细则。(指镇“实施方案”中要求学校量化考评的部分)
㈠. 班主任津贴。依据学校制定的《文明班级及优秀班主任评比办法》,学校考核并报中心校审核合格后按学期发放(每学期暂定5个月)。标准依据镇相关规定。
㈡. 考勤1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包括日常考勤与会议、活动、培训等考勤),如病假3天扣1分,事假2天扣1分,旷工1天扣2分,旷课1节扣1分,迟到、早退每3次扣1分。本项得分最高为10分,最低为负5分。依据学校《教师考勤及办公制度》与考勤记载量化考核。
㈢. 工作量(含超课时)35分。
1、教学工作量(以周工作量为单位)
A、语、数每节折合为1分(注:依据班级学生数,分为三个区间折合权重,分别为30人及以下的权重为1;31~40人的权重为1.1;41人及以上的权重为1.2;“A项”下同);科学和品德与社会每节折合为0.9分(注:不参与镇级以上教学质量检测的,每节折合为0.5分);三至六年级英语每节折合为0.8分(参与镇级以上教学质量检测的,每节折合0.9分);音、体、美及其它每节折合为0.5分;
B、在线课堂每科折合为两节,每节折合为0.8分;早读课每节折合为0.3分(三至六年级数学一节、英语一节、语文三节;一、二年级数学一节、语文四节)。
C、“高效课堂”、“继续教育”及“课题研究”等每项折合为2分。
D、送教课时作为教学工作量。
E、承担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每节1分(竞赛课除外)。
2、校务分工等工作量:
(1)、值周、护导、食堂看护及路队每人得0~1.5分(主要职责详见相关制度,如有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相应人员得0分)。
(2)、图书室管理(含免费教科书管理):0~1.5分。
(3)、通讯报道:0~1分。
(4)、在线课堂管理:0~1分。
(5)、校务会议等(会议通知、签到:0~0.5分,活动记录:0~0.5分)
(6)、负责学校文艺工作:0~1分(六一、校园文化节等)。
(7)、文印管理:0~1.5分;饮用水管理:0~1.5分
(8)、“经典诵读”:0~1.5分(每学期至少展示一次)。
(9)、音乐教室管理:0~1.5分。
(10)、美术教室管理:0~1.5分。
(11)、留守儿童之家管理:0~1.5分。
(12)、实验室管理(含仪器室):0~1.5分。
(13)、体育器材管理:0~1.5分。
(14)、负责一项兴趣小组。写字、美术、音乐等,每周每项开展活动两次以上。其中写字分钢笔字、毛笔字、铅笔字三个组别,设三个岗位,原则上每班各组别可报2人,辅导教师确定方式——各班各组别最高奖次辅导教师为本兴趣小组负责人,其余为相应班级语文授课教师;美术和音乐(同“乐动未来”整合)兴趣小组需各准备1至2个参赛节目:0~1.5分。
(15)、厕所卫生管理:0~1.5分。
(16)、参与教学月查,语文、数学各一人:0~1.5分。
(17)学生体质健康管理:0~1.5分
(18)卫生室管理: 0~1.5分
(19)接待室管理:0~1.5分
(20)教育精准扶贫:0~1.5分
(21)计算机室管理:0~1.5分
(22)义保”工作:0~1分
(23)学生晨午检:0~1.5分
(24)教师考勤表收发等:0~1.5分
(25)停车场卫生管理:0~1.5分
(26)协助“普九”资料整理:0~0.5分
(注:上述各项工作最终得分将参照岗位工作完成情况,期末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量化)
3、因工作需要,学校确需安排临时性工作的,比照加分或依据完成情况将酌情加分。如:小学生运动会辅导奖以12分除以项目总得分,分别作为相应辅导教师辅导得分等。
4、副校长、教导主任及总务主任按周平均工作量的0.6折算,少先队辅导员按周平均工作量的0.3折算,语、数教研组长按周平均工作量的0.3折算,综合教研组长按周平均工作量的0.2折算,报账员(食堂账目)按周平均工作量的0.3折算。电教工作按周平均工作量的0.2折算。(注:上述各项折算为最高上限,实际考评时将参照各自分工和职责完成情况酌情量化)
5、期末经学校考核组认定,完成所承担工作量的教师得基本分25分。食堂管理人员工作量由考核组综合考核量分。
注:其他未尽事项(新增工作岗位)则参照已有岗位量分。
㈣教育教学过程35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等。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其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工作落实情况及教研活动参与情况等,重点结合县、镇的《常规教学基本要求》及教学月查进行考核,折合计分。从事教辅或其它非教学岗位职工的此项考核要结合其岗位和学校实际,根据相关制度进行,应做而未完成的要酌情扣分。
本《细则》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霍山县下符桥镇税务希望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