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符桥镇税务希望小学年度考核及评优实施方案
为提高学校常规管理水平,激励和引领教职员工敬业爱岗,使教职工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人文化。依据县局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年度考核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校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师素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引领教职员工全身心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评价原则
坚持客观性原则,科学性原则,简便易行性原则,发展性原则。
三、评价方法
本评价方案立足于教职员工平时常规工作与工作绩效,从教师一年来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成立组织
学校成立由校委会成员和教师代表参加的考核工作领导组。依据考核评价方案的要求,每年度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评价,量化得分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并对教职工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评优、评聘的主要依据。
五、操作过程
(一)、考核量分
1、个人书面述职(年终学校提前通知,个人自愿申请登记并述职;如遇申请人数不足指标数时,差额则按“(二)、定性评价中的第2、3项”执行)
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可参考《考核量分表》
2、考核组考核量分
依据个人述职和平时工作表现情况综合量分,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其考核得分。当述职人是考核组成员时,本人不得参与考核量分。
考核量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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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量分参考依据 |
量 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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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40分) |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平时个人师德师风表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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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30分) |
教育教学 |
个人述职、承担岗位工作量及岗位履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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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分工(含分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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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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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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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10分) |
考勤结果和平时出勤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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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基本得分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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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完成所承担的教育教学、安全及校务分工等岗位工作任务,得17分;工作有失误,得14分;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工作无失误的,得20分(如:学校教学常规检查获好评、班主任工作获好评、镇质量检测平均分第一、承担双主科教学、分管或承担工作获县级以上通报表扬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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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加减分,加分限值15分) |
个人获奖及辅导学生获奖 |
个人提供相应证书或文件,个人获一、二等奖按镇、县、市、省和国家级分别得1、2、3、5、7分;三等奖及优秀奖或未评等次的按低一级别得分;同类同次只算最高项,不累计。辅导学生获奖折半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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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质量检测 |
平均分县名列全县前1—3名加10分;前4—6名加5分;前7—9名加3分;倒数第1名至第3名,倒扣5分、4分、3分。对象为相应授课教师和班主任,其中班主任按折半计分,如二者为同一人则按授课教师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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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的岗位工作或分管工作被镇以上(含镇)通报情况 |
以文件、会议通报或检查通报等为准,表扬的镇级一次加1分,批评的一次扣1分,其他级别按1分逐级计算。此项总分限值为±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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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得分: 分 |
(二)、定性评价
1、依据量化考核总分,按教学教研工作、班主任工作、校务管理及后勤工作等三大方面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票否决
A、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师德师风考核得分低于32分(满分40分)的;
B、当年所在岗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C、其他相关规定的;
3、依据上述情况由考核小组根据教师年度工作表现并参照近年来享受优秀待遇情况,综合进行定性评价,确定评优候选对象,给出考核结论,上报中心学校考核组审核。
六、本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由考核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