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勤及办公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教学管理,规范教师的办公行为,严肃劳动纪律,依据中心校相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值周负责人、值日护导教师应按规定时间提前到校,身着护学岗服装值日巡视,推迟下班。
二、上、下午实行签到(退)制,禁止他人代签。主任负责、校长监督。
三、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做到有事先请假,情况紧急可用电话请假。并自己调好课或请教导主任代为安排。涉及值周、护导和护队等工作的自己应妥善安排他人代替,否则学校将不予准假并追究其责任。
四、请假1天以上应向中心校书面报告,批准后再由教导主任安排调课等事宜。
五、实行考勤,旷工(不请假、不安排课程及相关事务的)、事假、病假、迟到及早退等,依据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因公或培训学习等应先向学校说明事由,不能自身调好课的,应请教务主任代调,严禁空堂。
七、全体教师必须无条件按课表上课。相应人员必须到堂辅导开展活动。习字课必须在指导老师的辅导下按县局及镇中心校有关要求进行,严禁随意性。
八、上班时间不得东逛西溜,做家务杂事,玩游戏及上网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九、相应教师必须准时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会议及培训学习活动(请假除外),并实行签到制,个人要有与会文字记录。
十、在办公室内,努力营造良好办公氛围,不做与办公无关的事。
注:违反上述情况的,轻者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与年终考核、考评挂钩,并报镇中心学校。其他未尽事项以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和学校安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