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三尖铺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实施我校教师职务评聘,依据《霍山县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霍人社【2016】45号),结合我校实际,严格按照《下符桥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聘)实施方案》开展教师职务评聘。
一、评(聘)基本原则
1、师德一票否决原则。
2、到龄退休教师优先原则。(“到龄退休教师优先原则”是指:教师竞聘当年至法定退休日不满2周年的教师,如果该档次教师人数多于空缺指标则执行第 3条原则,若该档次教师积分相同,则先退休者优先。)
3、其他教师量化考核择优原则。
4、公开、公平、公正竞聘原则。
附件: 量化考核积分
1、资历得分。
(1)以原始档案为准,工龄每周年计2分;
(2)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每周年计3分;
(3)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担任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中心校二级机构人员(含副职)及以上职务的教育教学管理者(必须有中心校及以上任职文件),每周年计1分(兼职就高不就低不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4)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每周年记0.5分;(兼职就高不就低不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
(5)任现职以来,上挂和支教每年加2分,可累计加分。
2、能力、业绩得分。
(1)学历得分:研究生(含双本科)、本科(含双专科)、专科、中专分别得4、3、2、1分;
(2)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作为班主任,所带班级获镇、县、市优秀班集体,每次分别记0.5、1、2分;(同年度获奖只记最高分;优秀班主任同等计分),最高不超过4分
(3)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被镇(中心校)、县、市、省、国家级表彰的每次分别记1、3、5、8、12分;最高不超过12分
(4)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在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含信息化竞赛、课件制作等)中获小学镇级(初中片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1、0.5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5、4分。(同一作品或者同一奖项,只按最高级别计分),最高不超过10分。
(5)近三学年来,初中教师在教育教学综合测评中,名列教研片一、二、三等分别记8、6、4分,参加中考单科获县一、二、三等奖,分别12、10、9分;小学教师按期末绩效考核中教学实绩项考试成绩得分名次一、二、三名分别计分8、6、4分。近三年得分累计。(当年未参加考试学科教师或人员取当年参加评聘人员平均分计分;承担多学科教学教师以测评学科均分计分)。
(6)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从事艺体工作的教师,本人在县、市、省级教育及教育部门认可的文化、体育等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2、1;5、4、3分;7、6、5分;最高不超过10分。
(7)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辅导学生在县、市、省级各类比赛中获一、二(含二、三名)、三等奖(含四、五、六名)分别计3、2、1分;4、3、2分;5、4、3(辅导学生团体奖按名次提高1分计分)(最高不超过6分)。
3、教科研得分。
(1)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在市、省、国家级学术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每篇分别计5、8、10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每部计10分;(被认可),最高不超过10分。
(3)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参加县、市、省、国家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所撰写的论文获一、二、三等奖每篇分别记3、2、1分;5、4、3分;7、6、5分;9、8、7分。(非本学科非学术论文折半计分)。最高不超过12分。
(4)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参加县、市、省、国家教育部门组织的学科精品课、优课、微课等获一、二、三等奖每篇分别记3、2、1分;4、3、2分;5、4、3分;6、5、4分。最高不超过12分。
上述获奖证件截止日期为当年的评聘考核之日且需提供原始资料。
二、不分中教和小教,主要看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在哪。
三、本方案实施过程中若与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相抵触,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四、本方案由霍山县三尖铺小学负责解释。
五、本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