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符桥中心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2024-03-29 18:25 来源:霍山县下符桥镇中心学校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下符桥中心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优化学校常规管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教师出勤考核,经校委会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1、教职工上班期间在规定时间内电子刷脸(退)计四次(具体签到、签退时间根据季节作息时间另行公布),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1分,无论迟到和早退都必须签到。每月因事实在岗而漏签的,事后应及时向校长室说明情况,每周允许两次漏签,两次以上(不含两次)每次扣0.2分。若是停电由值班人员负责发收纸质《教师考勤签到表》,由教师本人签字,他人代签视代签人为旷工。(有早读课、上午第四节课或下午课外活动的教师当天当次的签到或签退以课表安排为准)

2、教师签到后,应在办公室坐班,由值班人员负责督查。

3、严格请销假制度,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教职工因事或因病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条),所带课程及请假期内的相关事务由本人调整后报教务处。两天之内由分管校长签字审批,两天以上至1个月内由分管校长初审后交校长签字审批,1月以上由教育局审批,同时将请假条交给办公室存档。事假每天扣0.4分,病假每天扣0.1分。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要及时征得校长室同意,事后及时补办手续,凡没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每旷工1天,扣除4分。凡婚假、产假或长期病假,履行相关手续后,按有关政策执行。本家婚丧嫁娶给3天假,不与考核挂钩。

4、自学考试、函授、上级安排的各类培训、因公出差,经审批后,由本人将课程调整后,计算为正常出勤。

5、上课铃响必须到堂,迟到或早退每1次扣0.1分,旷课一节扣1分。不经教务处同意,互相调课后若出现抛堂现象,视为旷课,调课人、接课人各扣0.2分。上课期间,教师不得离开课堂,考(巡)堂缺岗者发现一次扣0.1分。

6、对学校安排的必须参加的会议或活动,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0.2分,迟到、早退1次扣0.1分。

7、工作时间内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不得在办公室大声喧哗,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玩手机,课堂(办公室)内有其他违纪行为发现一次扣0.5分,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责任。

8、学校每周对教师出勤情况予以统计、每月及时公示。

9、一学期每位教职工满勤基数为10分,扣完为止。

(注:每期(年)考勤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作为评聘、晋职、晋级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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