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符桥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聘)、岗位晋级实施方案

2025-03-20 18:48 来源:霍山县下符桥镇中心学校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下符桥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聘)、岗位晋级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依据《霍山县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霍人社201645号)及《霍山县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下符桥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聘)、岗位晋级实施方案》。                        

一、评(聘)基本原则

1.师德一票否决原则。

2.量化考核择优原则。

3.公开、公平、公正竞聘原则。

二、按中学、小学、幼儿园序列分开评(聘)、晋级。

三、本方案实施过程中若与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相抵触,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四、本方案由中心校负责解释。

五、本方案自202511日行。  

附件: 量化考核积分

量化考核积分

1.资历得分(满分100分)。

1)以原始档案为准,工龄每周年计1分;

2)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每周年计2分;

3)学历得分:研究生(含双本科)、本科(含双专科)、专科、中专分别得10864分;

2.绩效考核得分(满分100分)

2025年职评和晋级将2024-2025学年绩效考核平均得分按50%纳入,2026年以2024-2026两个学年度考核平均得分按60%纳入,2027年以2024-2027三个学年度考核平均得分按70%纳入,2028年以2024-2028四个学年度考核平均得分按80%纳入,2029年以2024-2029五个学年度考核平均得分按90%纳入,2030年以2024-2030六个学年度考核平均得分按100%纳入。2030年后,职评以规定任期(中级评高级前5个学年,初级评中级前4个学年)的绩效考核平均得分纳入,晋级以规定任期(3年)的绩效考核平均得分纳入。在渐进式过程中,教师规定任期内获得的表彰奖励等可以合理赋分,评选高级的从其任期内选取4年赋分,每年10分,但应剔除已纳入绩效考核的部分(如2025年职评晋级时,资历条件得分+2024-2025学年绩效考核得分50%+规定任期内表彰奖励等得分【不含2024-2025学年】,以此类推),2030年以后则完全使用资历条件得分加上规定任期内绩效考核平均得分。

注:对调入教师,因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限制,学校如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一律实行高职低聘,若存在空岗的则维持原专业技术职务,无需高职低聘,对高职低聘人员,当年若有空岗,可同等参加职评、晋级打分,不得设置限制条件;职称评审和岗位晋级时,绩效考核平均得分低于60分的,取消其参与职称评审和岗位晋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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