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符桥镇中心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2024-03-29 18:58 来源:霍山县下符桥镇中心学校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下符桥镇中心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方针和原则,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的发生,保护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一、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负责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班主任对本班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二、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群防群治”。各功能室、办公室和教室要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和急救电话120

四、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及培训,要求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基本技能。

五、学校安全领导组至少每年集中组织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和消防逃生演练。

六、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七、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八、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 

九、定期检查用电线路、器材等,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十、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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