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课(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2024-03-29 18:55 来源:霍山县下符桥镇中心学校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实验课(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上课铃一响,上课教师必须到教室带领学生到相应功能室,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二、、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以及上课时教师无故离开教室(或活动场所)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

三、循循善诱,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四、在课堂教学中,任课教师要落实点名制度,对缺席的同学要查明去向,并及时向班主任老师通报,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五、上实验课的教师要组织好学生实验,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不懂就问,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汇报。

4)凡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两人以上进行,任课教师必须首先讲清操作规程、安全事项,再进行实验。不得让非实验人员操作。凡须持证上岗的岗位,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六、到专用教室上课(如多媒体教室、微机室、美术室、舞蹈室、音乐室等),相关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的组织纪律工作,进行过程组织、监管,加强学生爱惜公物及学生文明养成教育。

七、学生到校外参加各类活动:

实践活动课要有计划、有组织、有专门指导教师,确保安全。

1)直接组织者要在活动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要在活动前一周向教导处上报活动方案,学校须进行安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

2)班主任要在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对个别学生要做好耐心的思想工作,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学生的安全。

3)重大活动,如研学,校级领导要亲自带队,每个班安排两名教师负责学生的活动。

4)带队领导、教师要将通讯工具开通,随时随地取得联系,确保联系畅通。

5)学生活动时要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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