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大河厂明德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2024-09-28 09:18 来源:霍山县大河厂明德小学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安排学校预算;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收支行为;及时如实的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3、财务管理工作实行法人负责制,校长一支笔审批。

4、坚持收费公示制,严格按物价部门许可的项目和标准收费,杜绝任何形式的乱收费行为。

5、学校收费、接受捐赠、资产处置、房屋承租等各类途径获得的各项收入都必须在一周内解缴入户,不得“坐收坐支”,更不得隐瞒或截留。

6、严格执行年度预算,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招待费、会议费、交通费等一般性支出,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推动学校发展,非特殊需要不予调整预算。坚决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7、会计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规范财务支出行为,根据业务开支情况,及时结报,要管好钱记好帐,保管好会计档案资料。坚持业务学习,努力改进工作,逐步向财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的目标迈进。

8、学校总务处要健全固定资产台帐,做到帐物相符,账账相符。做好资产的管理、维护、清查和处置工作,根据处理意见及时进行帐务调整。

9、学校要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开展民主理财活动,坚持按季度进行财务公开,做好财务运行情况的分析总结,适时向教职工代表大会作财务工作报告。

10、引进绩效考核机制,落实奖惩,实行责任追究。

 

 

 

 

 

 

 

 

 

 

 

霍山县大河厂明德小学公用经费

内部控制制度

 

近年来,教育投入逐年增加,有力地推动了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切实加强自我的监控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经费支出内控稽核制度:

一、管理要求

1、严格公用经费使用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公用经费是中央、省、县下达的专项资金,是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要严格执行《霍山县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和公费旅游等方面的开支。

2、严格履行报销手续

任何支出必须持有合法规范的票据,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支出事由,至少有一人证明,校长签字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不完备的,出纳人员不得付款。

3、严格执行年度预算

学校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应报告审批后方可实施。。

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学校要按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办法》编制年度采购计划,并按照采购管理及审批程序办理各项采购;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学校要依据本单位的采购管理办法,由采购小组实行询价采购。此项工作校长亲自抓,负全责。采购内容要在校内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

5、严格外出考察审批制度                                   学校根据上级统一安排或自身工作需要,赴外地考察学习要严格

履行申报审批制度。考察学习要严格控制外出人数,外出前需报县局纪检组审批。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报账,并附考察报告和学习人员名单,不得变相公费旅游。

6、严格控制招待费

学校要加强效能建设,提倡勤俭办学,反对铺张浪费。要制定公务接待制度,明确接待标准,严禁饮酒,减少陪餐人数,力争将招待费控制在年度预算指标以内做到只减不增。

7、严格财务档案管理

学校财务人员按职责分工,建立健全财务档案资料,每月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并做好年度财务工作总结。

二、保障措施

1、明确权限。坚持校长一支笔审批,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学校民主理财小组实施监督。

2、强化职责。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的财务行为负有领导责任;分管校长具体负责财务工作,对学校的财务行为负有管理责任;经办人对经办的财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3、严肃纪律。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和奖惩机制,加大奖惩力度。

4、责任追究。坚持责任追究,发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或处分;对数额较大、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案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霍山县大河厂明德小学采购管理办法

 

为加强教育内部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质量,防范财务风险,高效及时办理采购业务,充分发挥公用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县政府《霍山县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文件规定、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采购管理工作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行为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下符桥镇中心学校采购管理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中心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工会、总务、财务及涉及到的各校(园)校(园)长、相关处室负责人及熟悉该项业务的教师参加的采购小组,全面负责全镇教育系统采购工作,具体承担采购项目的申报、组织和监督管理工作。

2、各学校要加强对采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要成立采购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成员主要由相关处室负责人、专业人员和民主理财小组教师代表组成,具体负责学校采购工作。

二、规范采购程序

中小学校采购项目符合政府采购目录或采购金额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采购方式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

1、集中采购:

达到霍教财【2020】3号文件要求的一律按上级文件精神办理,及单项或批量限额以上(工程类100万元[含100万元]、货物、服务类30万元[含30万元])的一律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按照学校申报、中心学校审核、县局复核、采购办审批、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的程序办理,及时做好采购合同公开备案工作,采购结果由学校和中心学校负责验收,县局进行抽验。

2、分散采购:

1)货物类:

单项5千元以下或批量1万元以下的采购,由中心学校审批并组织实施、审核验收;

单项5千元以上或批量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采购,经县局审批,由中心学校组织实施,采购结果由中心学校负责审核验收,县局随机抽验;

批量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采购,经县局审批,由中心学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采购,采购结果由中心学校负责审核验收,县局随机抽验。

在规定限额内,按审批的采购方式采购,采购方式主要有:商城采购、询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非招标采购方式或邀请招标。

严格报账程序,报账时应附《霍山县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霍山县中小学采购询价单》、《校级验收报告单》和《固定资产入账凭单》,并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台账,核算学校固定资产。

2)工程类:

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由中心学校审批并组织实施,审核验收;

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各类工程,经县局审批,由中心学校组织实施,工程结束由中心学校审核验收、县局复核;

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各类工程,经县局审批,由中心学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采购,工程结束由中心学校审核验收、县局复核。

在规定限额内,按审批的采购方式采购,采购方式主要有:三家及以上投标单位的为招标,两家投标单位的为竞争性谈判,仅有一家投标单位的为单一来源。

报账时应附《霍山县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招议标记录、合同、预决算和验收报告。

3)服务类:会议、培训等服务类采购要从严控制,厉行节约。限额审批程序与货物类一致。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要从简,不要铺张浪费讲排场,不得发放纪念品,不得为教职工统一着装;不得将每次会议、培训、文体活动等拆分零星报账。报账时应附会议通知、议程和签到簿,并坚持做到及时报账。

3、电子化采购:通过“徽采商城六安”电子化采购平台进行采购,其方式分为直接采购和竞价采购。货物类单项或批量10万元以下的项目,经县局审批后,可通过“徽采商城六安”直接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10万元-30万元(含10万元、不含30万元)的项目,经县局审批后,可通过“徽采商城六安”实行竞价采购。

三、严格采购政策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公开透明。

1、落实主体责任。实行采购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中小学校校长对本单位的采购行为、质量验收负主要责任;采购小组成员对具体参与的采购行为负直接责任;中心学校校长对本部及辖区内其他学校的采购行为负领导和监管责任。

2、规范程序管理。一是规范采购年度预算编制。根据学校财力状况,结合学校实际需求,合理编制年度采购预算。二是规范履行报批手续。规范填报《采购申报表》,详列采购项目参数和预算(货物类采购不得指定唯一品牌,须提供三种以上品牌),严格按规定限额进行报批;三是规范组织采购程序。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和方式组织实施采购,强化过程管理,完备过程资料;四是强化复核验收。严格按照审批限额进行分级复核验收,工程类要有验收报告和审计定案表或决算表;货物类要有验收报告,属固定资产的要有固定资产入账通知单;五是规范会计核算。采购类报账时其采购过程资料附件齐全,大额支出须附事前集体研究会议记录或纪要,理财小组负责人须在该项支出发票上签字,加盖理财小组印章;并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和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登录,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3、规范采购资料。中小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采购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并认真填写采购情况登记汇总表。货物类采购包括:采购申请表、采购询价单、验收报告、固定资产入账凭单和公示资料等。工程类采购包括:采购申请表、招议标情况登记表、招议标会议记录、教育小型项目投标书、教育项目工程签证单、小型项目工程招议标最高限价单、维修与改造工程验收报告、合同、预决算、施工日志和公示资料等。采购档案资料要分年度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四、强化采购要求

    1、所有采购必须先预算再申报,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严禁无预算办采购。

2、所有经招议标确定价格后的采购项目严禁随意变动。

3、学校采购小组应及时将采购信息在学校校务公开栏上公示,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

4、各学校和相关经办人员必须充分认识采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准则,强化服务、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霍山县大河厂明德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学校固定资产(校产)是兴校育人和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的物质基础。切实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其安全完整,并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是巩固和发展学校事业的需要,是勤俭办学的根本措施。为加强对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产范围

固定资产(简称校产):是指资产使用期限为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此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而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桌椅、图书等)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分类方法

按其功用及性质通常分7大类:

1、房屋建筑物构建  包括土地、基建支出及在建工程。土地指办公、教学、生活用地以及体育场所用地等;房屋建筑物指拥有占有权和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如办公、教学、生活用房或道路、围墙、水塔等。

2、大新修缮  指财务制度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等大型修缮以及校园绿化等支出。

3、办公设备购置  包括办公家具、课桌椅、学生用床柜及如被褥、服装、室内外装具、展示宣传用具等其他物资,还包括实验用优良品种及观赏动植物。

4、专用设备购置  消防器械、医疗器械、文化办公等设备,教学设备、照相器械、复印器械等;还包括教学仪器及文艺体育设备。

5、交通工具购置  指车辆、船只等,包括摩托车及非机动车;

6、信息网络构建  指广播、电视、音频、音响设备等电子产品,电话传真等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等。

7、 其他资本性支出   图书资料,如各类图书、期刊、资料等;文物及陈列品,如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电机、变压器、生活用电器等电气设备;锅炉、泵、制冷空调等通用设备及品牌、专利等无形资产。

三、管理办法

1、实行校长主管,总务主任主抓,负责管理体制,建立“财务室——保管室——各处室”校产管理网络,会计设帐建档:财务室建立固定资产总账,保管室建立校产明细帐及校产登记簿,对每件校产编号、建账、立卡。记载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日期、用途及去向。各处室建立部门校产明细账,做到每件校产的管理都有责任人。从财务室总账到各处室校产要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2、学校在购置固定资产时,由总务处签字验收,经管理员登记入库,须领导签字审批后,财务方可开据支出汇总凭证办理付款;新建的房屋及其建筑物待工程竣工,经审计结算后,注明工程名称、竣工时间、建筑面积、总造价、施工单位等内容,由会计将工程项目总额转入固定资产账户及明细科目,相对应的通知管理员登账。

3、充分发挥校产的使用效益,严防校产长期闲置的资源浪费现象发生。资产使用实行报批制度,各处室履行审批手续后,统一到管理员处登记领用;管理员要严格按固定资产设置的科目类别,进行全面记录,并逐月与各处室对账核实。

4、建立定期清查制度。每学期结束前,总务处组织各各处室要将管护的校产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填写好校产盘底表,送总务处;若有损坏遗失,按价赔偿,或申请办理报损报废手续。总务处会同管理员必须在每学期结束时对各处室的校产盘底表进行核对,对全校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固定资产管护情况,并及时将本年度拆除报废财产报表给财务室,以冲销固定资产总账和分类明细科目。

5、严格执行《霍山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霍山县教育系统固定资产处置指南》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指示精神,强化处置管理,实行国有资产处置报批制度。对照固定资产的处置权限,按规范程序报批;根据拟处置资产的现状,选择处置方式,或无偿调拨,或出售,或报废,或报损;坚决禁止私自处置国有资产,严禁向非全民所有制单位或个人无偿调拨或低价出售国有资产,严防国有资产随意流失的现象发生,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6、教职工因工作调动,或岗位调整或退休,必须在完成资产移交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7、学校应经常进行爱护公物教育,将校产管理纳入各处室、各班级的考核内容。履行岗位职责,落实管护责任,进行校产管理、建账、建制、清查的管理考核,建立奖罚措施,做到文明护校,爱物惜物。

 

 

 

 

 

 

 

 

 

 

 

 

 

 

 

 

 

 

 

霍山县大河厂明德小学工作人员

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保证教职员工因公出差的实际需要,切实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差旅费开支的项目及标准,遵照霍山县教育局文件要求,经中心校校委会会议研究,对我单位原差旅费管理办法作适当修订。

1、教职员工应充分利用现代通讯网络技术办理外地公务或参与学习培训,尽量控制公务出差的频率,缩短公务出差的时间。确需因公出差,实行内部报批手续:填写出差审批单报校长书面审批,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

2、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凭票据实报销,住宿费限额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定额计算”的办法报销。

3、住宿费报销办法:住宿费标准实行限额控制。县外出差,执行分地区住宿费限额标准,参照【霍教财(2019)6号】文件附表1规定标准执行;县内出差,限额标准为200元/间、天、人。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限额标准的部分自理,不予报销;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提供住宿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4、交通费报销办法

出差人员应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详见【霍教财(2019)6号】);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出差人员乘坐车船或其它交通工具前往目的地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含交通意外保险、燃油附加费等)凭据报销,超标部分费用自理。

出差人员在目的地因公务发生的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包干使用,具体报销标准为:到省外和合肥市出差,每人每天80元;到省内县外(不含合肥市)出差,每人每天60元;乡镇人员到县城城区出差,每人每天30元.

5、出差人员的伙食费补助办法

出差人员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实行定额包干使用,不予报销定额标准以外的用餐费用。具体标准为:省外出差,执行分地区补助标准(见【霍教财(2019)6号】文件附表1);六安市行政区域外的省内出差,每人每天90元;六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县外出差,每人每天60元;县内出差,每人每天40元.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免费用餐的,不予报销伙食补助费。

 6、经上级安排参加各类教学教研活动或学习培训的人员,活动学习期间参照第5条标准补助伙食费,统一安排食宿的只报交通费、活动会费及培训费,不予报销伙食补助(出六安市行政区域外的可参照第5条标准补助来往往返途中伙食费)。    

7、出差人员无明确公务目的而发生的差旅活动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霍山县大河厂明德小学公务接待制度

 

为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县纪委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公务是指召开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

二、统一安排。因公确需安排招待用餐、工作用餐或会议用餐的,须经校长或分管副校长同意后,由办公室安排。

三、实名登记。办公室要填写《单位公务接待(就餐)呈批单》,注明日期、来宾单位名称、人员、人数、事由、就餐地点、陪餐人员、招待金额等

四、严格公务用餐标准。工作用餐或会议用餐不得超出每人45元,公务接待不得超出每人100元。

五、按月报账。学校报销公务招待费用时,应分餐整理,手续齐全,做到发票、菜单和呈批单“三单合一”。(会议用餐附:通知,签到表)一月一清。经办人负债提供报账附件。

六、强化监督。凡不是学校统一安排、没经登记、没有申报,无论什么情况,学校一律不予报销,谁安排谁负责。

 

 

 

 

 

霍山县大河厂明德小学民主理财制度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建设良好的财务管理秩序,节约开支,降低消耗,促进学校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全体教职工要树立以校为家的主人翁意识,勤俭办学,厉行节约。

二、学校成立由校长牵头、以教职工代表为主的经教职工会议推荐的民主理财小组,学校校长任组长,明确分工,履行职责。

三、加强对民主理财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小组的职能作用。民主理财人员要在明确分工的前提下,严格履行职责,积极发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民主理财过程必须认真、严格。

四、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熟悉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工作坚持原则,正直无私,责任心强。

    五、民主理财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对本学校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学校财务收支预算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2、监督本学校大型工程项目、大宗物资购入、较大规模开支;参与本学校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招投标;对本学校建设工程等经济合同签订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3、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

    4、接受教职工对本学校的财务账目提出的质疑,并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

    5、定期审核学校经费收支凭证。理财过程必须认真、仔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6、按民主理财要求,履行各种手续,做好理财结论。

    六、学校财务人员必须热忱欢迎民主理财,积极配合协助理财小组的工作,不得推诿或敷衍,并根据民主理财小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完善财务工作。

七、定期听取校长、财务人员的财务工作报告,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八、本制度在全体教职工监督下执行,要严格纪律,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霍山县大河厂明德小学财务信息公开制度

 

为规范学校收支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增强教职工对学校财务活动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学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民主化,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订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制度。

一、财务信息公开的目的

实行财务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证收支行为的规范化;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增强教职工民主意识,激励教职工参与理财,积极有力地进行财务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不正之风,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密切干群关系,促进行风建设。

二、财务信息公开的原则

财务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侵犯他人私隐,商业秘密、国家秘密、不得损害学校利益。

三、财务信息公开的内容

1、学校财务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文件和政策性通知;学校奖教奖学制度及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学校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尤其是公务接待、会议、用车等费用支出情况及非税收支情况;

3、公用经费的划拨标准、总额及累计拨款情况;

4、重要财产、物资的采购和处置情况;

5、教职工工资发放、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6、建设工程项目和较大修理项目经费落实以及公开招投标情况;

7、学校代收代支资金情况;

8、其他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经济事项。

四、财务信息公开的方式

1、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宣传栏;

2、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

3、内部资料、校刊、广播、校园网等校内发布信息媒体;

4、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

五、财务信息公开组织

1、财务公开是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体现。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报账员(财务经办员)、教师代表组成的财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将财务信息公开的公示内容和照片资料留档备查。

2、财务信息公开主要采取定期公示和不定期公示的方式进行;学校财务按季度进行公示;与财务有关的其他事项的公开时间,应根据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及时公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