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化打分实施细则
量化打分实施细则
项目 |
考评要点 |
备注 |
年限测评 |
1、 工龄:20年内每年计1分,20年以上每年计1.5分,30年以上,每年计2分; 2、 任职:任现职每一年记1分,已评未聘高级职务每年计3分; 3、 学历:合格学历每年记1分,每提高一个层次加0.5分; |
1、 工龄以教师档案为准; 2、 任职年限、学历出示原始证件; 3、 工龄、任职、学历得分分段累加。 |
教学实绩 |
1、 质量检测:以近三年学年末质量检测成绩为准。位列末位计2分,每提高一个每次递加1分,第一名另加1分; 2、 质量抽测:近三年获县局前五名各计5、4、3、2、1分; 3、 辅导学生(集体)获奖: (1)近三年辅导学生在县级获一、二、三、优秀等次的,分别奖3、2、1、0.5分;市、省、国家级依等次分别递加奖0.5分,镇一等奖奖0.5分; (2)、近三年获得县级以上集体(活动)表彰的,辅导教师奖2分,每升降一个等次的各加、减1分; |
1、没有参加质量检测人员,按参加竞聘人员的考绩平均数计分; 2、辅导学生(集体)获奖出示原始上级文件或证书,累计奖励分值不超过10分; 3、没有组织辅导学生和参加抽考人员,分数可得此二项竞聘教师中最低分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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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成果 |
1、 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获镇、县、市、省级称号的分别计1、2、3、4分; 2、 教学论文:任现职以来,所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2、1,市、省级按等次分别递奖0.5分; 3、 在刊物发表论文:视同级别论文一等奖奖励得分(包括CN刊物,字数1000字以上); 4、 教学竞赛:任现职以来,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2、1,市、省级按等次分别递奖0.5分,镇级一等奖奖0.5分、其他等级奖项奖0.25分; 5、 课题研究:参加课题研究且获得奖项,县、市、省、国家级分别奖3、4、5、6分; |
1、 以原始证件和文件等为准; 2、 如没有组织教学竞赛和参加课题研究,分数可得此二项竞聘教师中最低分的50%; 3、 累计奖励分值每项不超过6分; |
表彰奖励 |
1、 任职以来,获国家、省、市、县、镇政府表彰分别计5、4、3、2、1分,教育部门表彰分别计3、2、1、0.5分。中心校表彰等同镇政府表彰; 2、 任职以来,获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每次计1分; 3、 近三年,任中心校校级班子,校二级机构和小学校长,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小学副校长和教务主任、班主任、团队辅导员,男女生辅导员、电教管理员、学籍管理员等分别计2、1.5、1、0.5分。 |
出示原始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