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家庙镇中心学校住校生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我校正常的住校秩序,确保住校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住校生能在一个健康有序的良好环境中学习和生活。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本管理制度。
一、安全规定
1、上下梯房不跑跳,不爬(坐)室外栏杆,不站在桌凳、压顶、阳台及栏杆上晾取衣物。
2、住上铺的学生必须注意睡觉的安全,并搞好上铺的安全防范措施。
3、不得在寝室内追逐打闹,寝室内不得有打架、骂人的事情发生。
4、不得私自合铺就寝,上下铺时要看准和踩稳踩梯,须特别注意安全,不得在上、下铺上跳跃,上床后必须安静就寝。
5、严禁在室内点蜡烛或带火种入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触摸用电设备,如用电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找老师。
6、住校生只能带生活和学习的必须品进入室内,严禁私藏各种管制刀具等。
7、严禁私自出校(如翻墙、“借”用通校生出入证出校、“冲”出大门等),违者后果自负,并视其情节,轻者学校严肃处理,重者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同时取消资格。
8、严禁非本寝室人员进入寝室内,更不得留宿任何人员。
9、室内若有人得急病,室内成员需互相帮助,室长应及时向管理员或者老师报告,并及时就医。
10、若住校生患传染病,必须向老师汇报,并向学校申请,办理缓住手续。
二、纪律约束
11、各寝室室长要绝对服从学校的安排,对本寝室的纪律负责,及时向班主任或者管理员报告寝室纪律。
12、各寝室成员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本寝室室长的安排,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就寝、起床、洗漱、用餐、整理内务等。
13、各寝室的住校生每周五(或其它节假日放假前)必须回家,不得留校。
14、住校生须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者,须由本人写出情况说明,家长签字(盖章)后,及时交给班主任,否则,视其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15、各寝室成员每晚按时回到本寝室点名,否则作违纪处理。
16、每晚灭灯后,必须安静入睡,不得讲话、走动、吃东西、打手电筒等干扰别人睡觉。
17、每晚灭灯后,原则上不得出寝室(特殊情况除外),但凡须上厕所,必须到厕所,不得在寝室内或走廊、梯房等随地大小便。
18、严禁打牌、赌博,不得在室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严肃查处偷、摸等违法乱纪行为。
三、卫生要求
19、班主任对本班学生作好卫生安排和要求,学校卫生检查人员做好卫生督促检查评比工作;室长对班主任负责,及时报告寝室卫生情况。
20、每天至少打扫两次寝室卫生,即上午早读以前打扫一次,下午放学后打扫一次;力求做到地面干净、物品整洁并摆放整齐。
21、当天的垃圾由当天打扫卫生的成员倒在学校指定的垃圾堆放位置内,各种不用的水每天各自提到卫生间里,其余任何地方均不许乱倒水和垃圾。
22、讲究个人卫生,每天须洗脸、漱口刷牙、洗脚、勤换、勤洗衣服,及时洗澡;严禁在阳台等非规定的地方洗、漱;衣服等必须晾在指定的地方。
23、注意寝室卫生的保持,不乱扔果皮、纸屑和其它废弃物。
24、床上用品必须按统一标准摆放在指定位置;其它生活用品,如:盒、桶、盆、手巾等须按规定摆放整齐划一,不得在室内乱挂、乱写、乱贴等。
四、财产管理
25、住校生管理员对所辖寝室的财产要随时做到心中有数,要严格执行财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26、各室成员必须保护好本寝室的财产,寝室长对管理员负责,及时报告财产情况。
27、每次学生离校前,寝室长应检查门、窗是否关好、锁好。
28、若有财产损坏(如玻璃、门、窗、床、护栏等),必须及时修复,时间最多不超过两天。
29、住校生必须时刻关注自己所住的床是否有危险、松动或脱落等危险征兆,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报告。
30、各住校生之间不得私调床铺和床位,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搬迁任何东西出校。
31、爱护寝室墙壁、地板等公有设施,不得损坏。
32、每一位住校生多余的钱(票)或其它贵重衣物等应交班主任代为保管。否则,若出现遗失、被盗自行负责。
以上四点共计32条,自入住日起开始施行,各相关人员务必认真遵照执行。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政治责任均由相应的责任人全部承担;对于违反住校生管理制度,经教育不改(德育不合格)的住校生,取消住校资格;住校生不遵守住校生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其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相关住校生及监护人负责。
霍山县但家庙镇中心学校
二〇二四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