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家庙镇中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2024-03-30 09:48 来源:霍山但家庙镇中心学校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但家庙镇中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舍安全管理、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使校舍安全检查规范化,制度化,特定本制度。

一、校舍安全管理主要由学校统管,并实行使用班级及各处室分管责任制,班级教室由班主任负责,各处室由处室主任或当天值班人员负责,功能室由功能室管理员负责。对于校舍的使用,任何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换和占用,不准私自改动内部装修和结构等。发现所辖范围校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后勤主管校长,同时采取保护措施。

二、建立健全校舍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施工后的各幢楼房图纸,要整理归档、妥善保存,以便日后查阅。如校舍产权变动、大修、拆迁、改建,需由学校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按有关程序,呈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三、学校要坚持对校舍安全做到定期安检和常态安检相结合。学校定期安检至少安排四次:寒假开学前、五一长假中、暑假开学前、十一长假中。不定期检查包括如汛期前、冬季来临前的检查,上级安排组织的检查,学校自己组织的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学校日常的巡查(当天值班负责人)。每学期末,都要进行全面彻底总检,利用假期时间,彻底维修,保持校舍安全完好。

四、每次校舍安全检查及整改必须有文字记载,发现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人,确保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

五、检查项目:

(1)   校舍的门、窗、楼梯、屋面、屋项、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等设施是否有隐患。

(2)   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3)   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

(4)   要加强用电、消防、避雷、特设的日常安全管理,对学校电器设备、电路、消防、避雷、锅炉、货梯等,每月检修一次。

(5)   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他隐患、险情等现象。

(6)   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他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学校,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签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大限校舍重大险情均应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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