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诸佛庵镇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

2025-03-20 15:22 来源:霍山县诸佛庵镇幼儿园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 当班制度

1、准时或提前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2、严格按作息时间和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一日活动。

3、当班时间一律穿平跟鞋、低跟鞋,不穿拖鞋,不穿细中跟鞋,不披肩散发,不戴耳环戒指,仪表整洁、大方得体。

4、当班时间不接待来客来访,无特殊情况不使用通信工具。

5、当班时间不离开幼儿,确保所有孩子在老师的视线范围内,保证孩子的安全。

6、提前一天做好教学活动的各项准备,按计划开展各项教学活动,不随便更改活动内容。

7、当班教师要认真进行晨午检,从卫生、衣着、精神状态等方面进行检查,特别是带药进园的,要认真做好登记。

8、对待孩子要有爱心、耐心和细心,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孩子。9、外出活动本班三位教师共同负责安全。

二、请假制度

1、有事要提前或及时向园领导请假,自觉遵守请假制度。

2、请事假需事先向领导申请,并递交书面申请,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特殊情况电话请假,但事后必须补交书面申请。事假期间在外旅游,一经发现,作旷职处理。事假期间如跨星期、节假日,则周六、周日、节假日都连续计算。

3、请病假需及时向园领导说明,如发现无病则作事假处理,不向领导请假的作旷职处理。特殊情况(特殊病例)由教代会讨论商议决定处理意见。

4、如有急事需要处理,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请零星事假.零星事假应该提前向领导请假,每次不超过两小时,每月不超过两次累计三小时,超过两次,则合并计入事假。

5、不经请假无故不来上班;当班迟到或中途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旷职处理。

6、婚、丧、产假按上级规定给假。如果产前请假休息,以请假日期起计算。

7、节假日如聚集外出,需提前告知领导并按时返回,如逾期不回,按旷工处理。

8、法定公假,应事先打招呼,安排好工作办好移交手续方可离岗。

三、代班制度

教职工代班由行政统一-安排:原则上请一天假自行调班,二天以内的由同阶段教师代班,三天以上行政统一安排;

1、行政、教师参加园内教研活动或开会的自己调课,参加镇级以上活动的半天内自行调课,一天以上行政统一安排; 教职工参加孩子家长会需有通知凭证,且自行调课,不作请假处理。

2、保育员请假的,由分管教学的副园长统一安排代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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