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诸佛庵镇幼儿园体育锻炼制度
一、遵守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二、教学内容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符合《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要求,符合幼儿年龄特点。
三、上课前对场地、设施和器材的质量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四、活动过程中教师要关注特异体质的学生,做出合理安排,避免对幼儿身体造成不利影响。
五、活动前教师要加强对幼儿的体育安全教育并提出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增强幼儿安全意识,提高幼儿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活动期间,教师对参加容易造成人身伤害项目的幼儿要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七、活动前后,要对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体育器材保管得当。
八、全校性的体育活动,要加强保卫力量,明确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九、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后做好放松活动。剧烈运动后,不要立即坐下休息,应积极整理、放松。
十、制定体育运动伤害应急预案,学生受伤后,教师要尽快做简单处理,情况严重者,应及时拨打120电话,到医院进行处理,并及时告知学校与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