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诸佛庵镇幼儿园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制度
1.实行组织幼儿集体外出活动须申报审批制度,活动方案和预案要上报中心校和县教育局安全股,做好组织和抓好师生的安全。
2.全体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幼儿的安全负责,对幼儿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3.教师要事先熟悉活动地点的环境,了解周围是否有水塘和其它危险物。
4.每次活动必须事先作出预案和方案安排,分管领导安排后勤人员跟随照顾。
5.外出活动前,以班级QQ群、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通知家长,取得支持和配合。
6.出发前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纪律教育,清点幼儿人数,检查幼儿衣物和身体。
7.行进时教师或工作人员应时刻走在幼儿队伍的外侧和两边。
8.车辆必须要有正规的营运执照客车,上车时老师组织幼儿有秩序地上车;行车时,不能让幼儿探头手出窗外。下车时,必须有一名教师或工作人员先下车接孩子。
9.活动时,每换一个活动地点或内容都要及时提醒幼儿注意安全,并清点人数。所有教职工各司其职,活动过程中,教师始终关注幼儿的安全。
10.幼儿全部安全到达目的地,结束活动,按预定方案安全返回。
本制度从2023年9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