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落儿岭幼儿园规章制度 教师管理制度

2025-03-20 10:33 来源:霍山县落儿岭幼儿园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人事

1.凡本园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从事第二职业;

2.全园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幼儿园分配。

3.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4.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二、考勤

1.全体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副园长负责考勤工作。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每月上报汇总公布。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园长。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以上(合一天)扣除相应的绩效工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凡本园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7.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请假,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律由园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事假累计三天,病假五天以上者扣发当月部分绩效,病假两个月以上者,按相关文件执行。

4.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增加10天、女职工的产假按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处理。

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县级考核优秀,每年评定一次。单项奖励随时进行。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                               

 3.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实出者。                                                                                 

3)热爱幼儿,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体幼儿,对个体差异的孩子加倍爱护。

(6)参加竞赛获奖幼儿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幼儿园大型活动,并做出显著贡献者。

     4.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可授予荣誉称号,或给予单项奖励。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子处罚,采取一票否决制。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造成恶劣聚响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使幼儿心理和生理受到推残和伤害者。

 

霍山县落儿岭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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