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落儿岭幼儿园安全管理 食品安全
第一条 为加强幼儿园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幼儿园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幼儿园园长为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园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幼儿园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三条 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缪 翠
食品安全管理员:周 玲
采购验收负责人:周 玲
食品留样负责人:洪瑶
第四条 幼儿园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幼儿用餐安全。
第五条 幼儿园以多种形式对幼儿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幼儿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幼儿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 厨房工作人员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第七条 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事件,园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负责采购回来的所有物品的验收及保管工作。必须做到:
1、严格把好验收关,要认真核对卫生检验合格证、商标、包装,
不得购买变质、变味、超过保质期限的原料并如实登记。
2、鲜、干、半成品须分类存放。物品须分类分架摆放整齐,离墙离地,先进先出。
3、不得把食品与杀虫剂、洗涤剂等有害物品共同存放。
4、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潮、防“四害”)工作。
5、负责提供食堂日常所需原料。
厨师:
1、每餐按就餐人员的多少调节用米量。不得使用变质、生虫的大米。米要经过两次洗净后再蒸煮,蒸好的饭必须熟透、不夹生、不烧糊、无烟味、软硬适中。
2、择菜时,蔬菜要去掉老、烂、黄叶和菜头,瓜果要去皮洗净,不能留有砂、虫及其他杂质,但不能出现浪费现象。
3、菜的清洗必须经过清洗、浸泡、过水三个程式。洗好的菜必须用卫生清洁的工具装好,不得接触地面。垃圾要及时清理。禁止使用腐烂变质的蔬菜及鱼类、肉类及其他食品。
4、必须先洗好菜后再切菜。切肉类、蔬菜的刀和砧板分开使用,切菜前应把刀、砧板、盆、桶等用具洗净消毒好,刀和砧板等工具用完后应洗净放回原位置(每周定期用沸水蒸煮消毒)。
5、每周两次高温物理消毒,开水煮沸 10-20分钟。
6、供餐结束后,剩饭菜不保留,未用完的蔬菜妥善保存。
霍山县落儿岭幼儿园
202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