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漫水河镇中心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24-03-25 10:15 来源:霍山县漫水河镇中心幼儿园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幼儿园保教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幼儿园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园内每位教职工都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规定。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消防安全目标化管理。

一、消防组织

园长黎绍芳为全园的消防总负责人,幼儿园设立消防领导小组,对幼儿园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做出决策。各班班主任负责本园具体的消防工作。

(一)消防领导小组职责:

1.落实安全消防责任制。消防领导小组定期检查,不断完善消防设施,保证绿色通道标志明显,保证各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2.普及消防安全常识使所有教职工均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内容,各班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

3.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认真、及时整改本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5.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二)消防负责人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幼儿园消防制度。

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建立健全本单位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制度。

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

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

(三)消防管理员主要职责:

1.认真负责做好本园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工作

2.明确岗位职责,每周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内容包括:

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安全出口情况;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二、火灾预防措施

幼儿园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园内消防重点部位。幼儿园在消防器材和设备配备上给予重点保证。

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有关规定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并在开工前逐级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审批,不得擅自动工;竣工后需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

园内道路、走廊、楼梯等安全出入口必须保持通畅,不得堆放任何材料、杂物。

园内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

园内禁止任何人吸烟、使用明火。

幼儿园安排专人夜间值班、巡查。

在园内举行大型集会和活动,在地点选择、人数额定、临时电器线路架设、疏散通道等方面,应符合消防规定,保证安全。

法定节日和寒暑假期间,安排值班人员,要害部门和消防重点地点应加强值班,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汇报,不得擅离职守。

 霍山县漫水河镇中心幼儿园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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