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025-03-20 14:04 来源:安徽省霍山落儿岭镇中心学校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提高学校常规管理水平,激励和引领教职员工敬业爱岗,使教职工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人文化。依据县局下发的相关文件,结合我校校情,经202173日第十一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举手表决通过,修订原《落儿岭镇中心学校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落教〔2019151号),制定新的《落儿岭镇中心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师素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引领教职员工全身心投入于教育教学工作,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评价原则

坚持客观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可行性原则,发展性原则。

三、成立组织

学校成立由中心学校领导班子、二级机构负责人、工会和教师代表参加的年度考核工作领导组。依据考核评价方案的要求,每年度对全校教职工进行考核评价,量化得分,加上定性评价,并对教职工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公示。教职工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评优、评聘的主要依据。

四、评价方法

本评价方案立足于教职员工平时常规工作与工作绩效,从教师一年来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具体操作分三个方面进行。即:

师德考核(40分)+绩效考核(60分,上年度两学期平均分)+考核组定性评价=考核结果

 五、操作过程

(一)师德考核(40分)

师德考核(40分)=同伴评价(20分)+领导组评价(20分)

(二)绩效考核(60分)

教师(含教辅人员)的绩效考核,由教务处依据我校《教师绩效考核细则》组织实施。每学期统计,根据上学年度两学期绩效考核平均分折合成60分计算。

(三)考核组定性评价

六、考核程序及结果的使用

1、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按照人数15%的比例将优秀等次指标分配到校本部、小学、幼儿园、二级机构和中心校办公室。

3、教师有违反《霍山县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九种行为之一的或在受到公安机关及教育行政机关相应处理的,考核小组可将其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如果去除不再考虑评优对象后,不满确定的指标分配人数,则再从30%以外的人员中依据分数高低补齐指标数。

4、年度考核时,根据以上三项对教师进行量化,计算出教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再由考核领导组根据教师年度工作表现进行定性评价,从年度考核前30%人选中确定评优对象(近三年已获得过优秀的原则上不再考虑,鉴于从2021年职称评审条件变化,经校委会研究并充分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可以向急需职评人员倾斜,但让出人员自此时间起三年内一定不得评为“优秀”

5、学校将考核结果直接通知教师本人,并对考核优秀等次的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一周,如有异议,直接向中心学校反映。

七、本方案由考核领导组负责解释。考核监督电话0564-5566021。

八、此方案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落儿岭镇中心学校

                                 2024年9月2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