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水河镇中心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应急预案

2024-03-15 12:36 来源:霍山县漫水河镇中心学校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漫水河镇中心学校大型集体活动

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加强对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及顺利进行,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所指的大型活动,是指由学校集体组织、承办的人数多、规模大的各类公共活动,如举办庆典、会议、艺术汇演、考试、比赛、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

二、成立大型集体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杨  昕

副组长: 叶其斌  彭大康  郑  岚

成  员: 吴大洋  杨  玉  张梦宇  各班主任

参与活动的教师  各科室负责人

三、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防护工作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主(承)办部门是本次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四、大型活动的主(承)办部门应提前(至少1天以上)将大型活动的名称和举办地点、时间、注意事项、安全工作要求等以书面的形式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五、要指派专人负责整个活动的协调工作及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六、预防措施

1、活动前对学生进行纪律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责任意识的教育,要求教师把严格管理贯穿于本次集体活动的全过程。

3、需要车辆的活动,要求车辆单位选派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驾驶员和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在校学生校外集体活动服务。

4、活动前,专人到活动场所,实地察看活动器械(具)、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七、应急程序

在集体活动中一旦发生事故,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告和报警

一般事故 1小时内书面报告校安全办,重大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学校,可先口头后书面。

校外集体活动中的交通事故应当首先报警,然后报告学校。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就近医院救治,并通知家长。

3、重大事故的处理移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八、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人员的工作安排:

杨  昕:组长,全面负责事故的协调处理。

    叶其斌、郑岚:副组长,负责联系医院,运送伤员,并通知家长。

彭大康:副组长,负责急救物资准备。

各班主任及教师: 负责其余学生的稳定工作

其他成员: 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并及时上报。







漫水河镇中心学校防控学生非正常死亡

应急处置预案

为加强校园管理,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措施,严防发生涉校涉生非正常死亡案(事)件,打造安全校园环境,切实保障师生安全,根据上级精神及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处置预案。

一、预防措施:

1、成立应急处置预案工作领导小组。

2、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加大课间护导、巡查力度,引导学生文明游戏。

3、定期检查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4、认真做好教师、学生体质调研工作,合理安排学生运动量。

5、重点关注特殊异质学生(患先天性心脏病、哮喘病等)。

6、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职责,强化落实。

二、应急处置程序:

(1)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后,各校(园)应立即向中心校、区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启动本应急预案。

(2)学校立即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做好人员的疏散、救援及安置等工作;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调查取证。

(3)教师、学生在校内发生严重伤害事故,教师要立即送学生到医院救护,班主任马上通知其监护人,学校领导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4)学校一旦获悉本校教师、学生非正常死亡,应及时通报有关家属;成立事件处置领导小组,耐心做好家属的接待、安抚等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详细情况,并备案存档,积极主动协助家长处理善后工作。

(5)当发生的突发事件涉外时,事发单位在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向当地外事管理部门汇报。

漫水河镇中心学校学生交通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做好抢救和消除隐患工作,确保学生安全,特制定我校学生交通事故安全应急预案。

一、预防措施

1、每学期要对学生进行一次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的交通安全教育。

2、上放学重点时段,学校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学校门前的学生出入秩序。

3、严格执行外来车辆准入制度,未经允许社会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准入的车辆必须按规定行驶和停放。

4、严禁未满12岁的学生骑自行车、未成年学生驾驶机动车上下学。

二、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

1、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员工、临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学校易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首先通知值班领导和教师,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通知门卫防止肇事车辆外逃。值日行政和救护组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

2、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员工、临工、学生)应首先检查师生受伤情况。如果有师生受伤,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师生进行应急救护处置,通讯组拨打110交通事故电话及120急救电话。救护组尽快将伤者送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总指挥通知本校教师动用其私人小车运送伤者。在急救车到达前,救护组负责受伤学生救护处置。组长通知学校门卫要确保急救车、交警车辆进校后有人引导。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班主任和教师随车参与救治。

三、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

1、校长还要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教育局和医疗机构,通报应该包括以下信息:发生事故的学校名称和地址;通报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程度、危害;已采取和准备采取的应急行动。

2、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工会通知教师家属发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属到医院。

3、在场副总指挥组织事发现场人员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用分隔调查形式,不诱导;并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被调查人员要签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四、事故调查及处理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向教育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果。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保安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事故处理结尾阶段,政教处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5、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霍山县漫水河镇中心学校

2023年

霍山县漫水河中心学校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预案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学校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伤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异常反应、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县教育局、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落实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组织管理
(一)设置领导组  

组 长:杨  昕

副组长:彭大康   叶其斌   郑  岚

组 员:杨义言   孙正平   黎绍芳   教务处

总务处   政教处   各年级班主任
(二)学校职责
    学校成立由书记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
    7、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红色
    学校发生的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传染病等达到卫生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橙色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市以外的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各类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黄色
1、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市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市域内的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7、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8、发生在学校的,经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蓝色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99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5、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身体健康和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五、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一)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霍山县漫水河镇中心学校

责任报告人:叶其斌 

(二)突发事件报告
1、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或部门应立即向学校校长室报告,学校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内用书面传真形式(或电话)向县教育局报告,并同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向区卫生监督所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六、应急处置措施
(一)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的应急反应
    1、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拨打120急救电话,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出售的可疑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2、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3、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4、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察工作。
    5、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当地政府,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6、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还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较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外,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四)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五)联络、教育与接待家长、后勤支援等应急响应过程的各工作与校园踩踏事故应急预案同。
七、应急保障
    学校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尤其是改善学生食堂、厕所、宿舍卫生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和洗漱设施,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八、善后与恢复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九、责任追究

学校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霍山县漫水河镇中心学校

2024年2月28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