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石渡镇中心学校实验课教学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我校实验课教学安全、有序规范的进行,制定出本管理制度,请全体师生共同遵守。
安全管理
1.供电线路特别是实验台供电线路及各种电器安装均应合乎安全用电规定。线路及用电设备必须每学期检修一次。
2.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药品按规定放入地窖专柜,要有安全防范措施。
3.室内要有防火设备。灭火器要定期更换药液。禁止吸烟。
4.化学实验室的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倒入下水道。
5.实验室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门、窗及水电等设施,以确保安全。
6.因管理不善而发生安全事故,要追究管理人员与当事人的责任,严肃处理。
学生管理
1.实验前应认真预习,了解实验中的安全操作规定。
2.严禁在实验室内吃零食,不得把餐具带进实验室。实验完毕应把手洗净后再离开实验室。
3.使用电器时,要严防触电。不要用湿手接触电器。用电结束后应拔掉电源的插座。
4.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勿府视容器,防液滴飞溅造成伤害。
5.使用易燃试剂时,一定要注意远离火源。
6.稀释浓酸,特别是浓硫酸,应将酸缓缓注入水中,轻轻搅匀,切勿将水注入浓酸中。
7.有毒品,不得接触伤口或沾在手上。剩余废液不能随便倒入下水道。汞洒落在地上应尽量收集起来,并用硫粉盖在洒落地方。
8.嗅闻气体用“招气入鼻”的方式,不可用鼻子凑在容器上闻气味。
9.使用试剂必须按实验规定用量取用试剂,不得随意增减,绝不允许将试剂任意混和,不准用手直接取试剂,固体试剂要用洁净的药匙或镊子取用,液体试剂从试剂中倾倒出后,要随即塞好瓶塞。
10.取出的试剂未用完时不能倒回原瓶中,应倾倒在指定的容器中。用滴管或移液管取用试剂时,不能用未经洗净的同一滴管或移液管取回其它试剂。
11.实验完毕必须检查实验室,关好水龙头,断开电闸。
教师管理
1.各科教师对实验教学必须制订总的和分学期的教学计划。并于上学期或本学期初交教务处和实验室各一份。计划应分年级列出实验课题、实验类型、实验时间等。
2.实验室应根据实验各科教学标准、教材和任课教师的实验教学计划,制订本学期实验室工作计划。计划应包括实验室使用安排,仪器和实验材料的购置及仪器的检查和维护等。
3.教师按照实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填写《实验通知单》,按规定的时间交实验室并检查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试作实验,做到“心中有数”。
4.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5.实验室按照《实验通知单》积极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药品和材料,检查通风、电源、水源及其它设备。
6.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巡回、耐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问题给予启发引导,及时解决,但不可代替学生做实验。
7.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小结实验情况,对实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做出讲评,并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报告》。
考核管理
1.对学生实验能力和技巧的考察以现场操作为主,并辅之笔试与口试考核学生的理论分析和思维能力。
2.对学生的考察应坚持实践性、基础性、全面性、可行性及可信度原则。
3.对教师的考察除通过教案、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登记表外,还可用表格进行调查。
4.所有考察的登记表、统计表、调查表等,都应作为实验教学资料存入教学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