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石渡镇中心幼儿园安全管理各类制度
为了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规范管理,特制定霍山县黑石渡镇中心幼儿园安全例会制度。
1.幼儿园每周五定期召开幼儿园安全会议,每周一次碰头会,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幼儿园安全例会,根据实际情况可请幼儿园重点部位负责人参加,也可扩大到全体教职工。
3.安全例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听取幼儿园各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分析幼儿园安全形势;安排部署近期幼儿园安全工作;研究其他由幼儿园安全例会解决的问题。
4.安全例会要做到会议时间、会议内容、参加人员“三落实”,会议研究的有关事项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贯彻落实。
5.安全例会不能流于形式,要切实解决幼儿园安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6.安全例会要明确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存入幼儿园安全档案。
根据《我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幼儿园建立幼儿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一、带班教师要根据幼儿园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学校规定的幼儿入园和离园时间通过幼儿本人或家访、电访、来访、通知等方式,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二、带班教师要严格考勤制度,若发生幼儿非正常缺席或离校情况,带班教师要尽快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如联系不上其监护人,或事态严重,必须向教导处报告。
三、带班教师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幼儿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关于幼儿安全的信息,在及时告知其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园长或分管安全老师。
四、带班教师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幼儿,如果有,要及时告知教导处,并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妥善保管幼儿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幼儿,一些不适合这些幼儿参加的活动,带班教师要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可私下告知他们可以不参加,依法保护幼儿的个人隐私。
五、班级如果发生了幼儿安全事故,要迅速向幼儿园安全领导组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学校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救助,学校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处理事故,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一、排查内容
1.对园舍建筑物进行全面排查。包括教室、办公室、食堂、卫生间、长廊、围墙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对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水电气、运动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以及安全防控系统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等。
3.对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4.依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园内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的管理情况,食品卫生许可证索取情况,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5.对幼儿园内日常安全教育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安全培训开展情况。
6.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完善落实等。
7.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机构、人员、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防护设施、门卫人员年龄、身体情况等。
8.对高危人群进行排查。重点是幼儿家长中心理或身体上有缺限的人等。
二、整治制度
1.排查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实行动态管理,要做到全面排查、定期排查、边排查边治理。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突出问题。
2.单位治理与部门联动相结合。对于园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治理;对于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主动联系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治理行动,以保证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排查治理与基础建设相结合。通过不断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和安全设施,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全面化、经常化、制度化。
4.排查治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在排查治理工作过程中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1.实行组织幼儿集体外出活动须申报审批制度,活动方案和预案要上报中心校和县教育局安全股,做好组织和抓好师生的安全。
2.全体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幼儿的安全负责,对幼儿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3.教师要事先熟悉活动地点的环境,了解周围是否有水塘和其它危险物。
4.每次活动必须事先作出预案和方案安排,分管领导安排后勤人员跟随照顾。
5.外出活动前,以班级微信群、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通知家长,取得支持和配合。
6.出发前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纪律教育,清点幼儿人数,检查幼儿衣物和身体。
7.行进时教师或工作人员应时刻走在幼儿队伍的外侧和两边。
8.车辆必须要有正规的营运执照客车,上车时老师组织幼儿有秩序地上车;行车时,不能让幼儿探头手出窗外。下车时,必须有一名教师或工作人员先下车接孩子。
9.活动时,每换一个活动地点或内容都要及时提醒幼儿注意安全,并清点人数。所有教职工各司其职,活动过程中,教师始终关注幼儿的安全。
10.幼儿全部安全到达目的地,结束活动,按预定方案安全返回。
为保证学校财产及师生人身安全,使幼儿园教学秩序、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进行,消除校内不安全隐患,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一、校舍安全
各班级在每天放学后,带班老师对所在教室、办公室、各专用教室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包括电器设备是否断电,用水设备是否关好,门窗是否锁好。行政值班人员每天对校园内外所有设施进行一次排查。
二、交通安全
教育家长骑车时要注意观察车况、路况是否安全。来园、离园时车辆均要按规定有序排放。发放交通和周边环境安全教育致家长一封信。
三、饮食卫生安全
后勤园长每天对食堂进行饮食卫生检查。各班教育孩子不吃零食及腐烂、过期的食品。搞好个人卫生,严防病从口入。
四、消防安全
分管安全教师要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每周检查一次,包括用火、用电、消防器材等。
五、体育设施安全
各班教师对所使用的体育器材进行检查,每次活动前都要检查一次,主要检查体育活动所用器材设备是否合乎安全标准。
各班级要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定期对所分管的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纠正,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坚决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好幼儿园大门第一关,非必要不准外人随便进园。
二、遵从保安公司和幼儿园的双向管理规定,按时到岗,交接班无缝对接,各司其职,认真负责。
三、对确因工作来访者,需和园方沟通确认,问清来访人身份、姓名、单位、来访事由,查验相关证件、做好登记工作后方可入内。
四、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聚众聊天、干私活,中午在岗时间不得睡觉,防止幼儿走失、外出。
五、严禁在岗时间抽烟,保持大门口、值班室等处卫生。
六、按时开关门,执行白天和夜间定时巡查校园制度,填写巡查记录,保障幼儿园校舍和物资安全。
七、每天对户外环境和游戏设施进行安全排查,发现隐患尽力整改或上报。
八、会使用消防设施和一键报警装置,发现异常及时汇报,防止事故发生。
九、管理好园内物资,无领导批示,任何人不得将幼儿园物品带出大门。
十、收集安全工作的相关资料。
1.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坚持教育优先、管教结合、遵章守纪的原则。主要任务是: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幼儿园师生认真学习、熟悉掌握交通安全基本常识,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2.幼儿园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机动车不得进入校园。3.教育幼儿要自觉遵守幼儿园作息时间,放学后不准在校内或校外逗留、玩耍。
4.教育幼儿在道路上行走时,应走人行道并在道路右侧靠右行走,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不与机动车争道强行。集体外出时,要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不能东张西望,一定在家长的带领下穿越马路,要听从交警安排,遵守交通规则;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穿越马路,禁止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幼儿园教职工和幼儿在上下班或节假日走亲访友期间,要遵守交通规则,礼让三分,叉路慢行,转弯打手势。不得在道路中间或中心线上行走,不得成群结队在道路上行走。
5.教育幼儿及家长乘坐汽车时,不得乘坐报废车、故障车、农用车、超载车和无牌无证车。乘坐公交车上班、上学或下班、放学的师生,要等车靠站停稳后有秩序上下车,并自觉购票,不在公交车上乱摸,讲卫生,做文明乘客。乘车时不能把爆竹等危险物品带入车内,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窗外和向外扔杂物,乘坐微型车时应系好安全带。禁止无驾驶证教职工驾驶机动车及酒后驾驶行驶。
6.幼儿园组织师生外出等集体活动包车要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等部门备案。
7.接送幼儿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内。
8.禁止任何人在校园路道上追逐打闹、从事各种文体活动;单位、部门临时开展各类活动不得占用机动车道。
一、单位全体保教和后勤服务人员每学期进行一次培训。
二、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人员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师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式:
1.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2.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3.通过班级主题活动、宣传栏、安全平台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根据不同部门的实施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八、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进行再教育培训。
根据霍山县教育局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服务能力,缓解孩子家长的后顾之忧,给孩子提供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保障延时服务期间幼儿的身心健康,我园特制订《延时服务安全工作制度》。
1.值班教师要对幼儿进行点名,对于缺勤幼儿一定联系班主任或者家长,了解缺勤原因。
2.值班教师做好托管服务工作,开展绘本阅读、美术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幼儿兴趣,并提高幼儿安全意识,确保延时服务期间幼儿的安全。
3.幼儿园延时服务值班领导定期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排除。
4.延时服务教师对不遵守安全规定的幼儿及时进行教育,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教师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5.放学时整好队,按指定的路线,由值班教师送出校门等待孩子家长接回,孩子家长凭延时服务接送卡进园接孩子。孩子在园期间必须有教师陪同,值班教师不允许私自离岗,因事请假教师必须向教导处请假,并由教导处安排其他教师代班。
6.延时服务期间,需入园的外来人员,须由保安电话联系教师,有教师引领,方可登记入园。孩子因病等情况需离园的,教师应联系上孩子父母,写好请假条后将孩子送至门卫处等待家长来接,家长到校签字确认后方可让孩子离园。
7.值班教师不得做出体罚、变相体罚、言语侮辱幼儿等违背教师师德的行为。
为确保幼儿接送安全,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本园入园、离园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园幼儿接送管理制度。
一、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按照幼儿园规定的作息时间陪送孩子准时入园和离园。
1.早晨入园: 7:40—8:00 中大班入园
8:00—8:20小班入园
2.下午离园:16:05-16:30 错峰有序离园
二、幼儿入园或离园,原则上由父母亲自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应是年满18周岁的正常人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亲戚或精神异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将委托人姓名、年龄、特征及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知本班教师,方可履行接送手续。
三、孩子来园、离园路上及在非教学活动的一切园外安全责任均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四、为了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校门,严防社会不法分子进入学校,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冒领幼儿。
五、为了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放学后,家长或监护人要按时来接幼儿回家,禁止幼儿在园内、园外逗留、玩耍,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严禁幼儿家长或监护人使用无证、无牌、无安全保障、不规范的交通工具和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以及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接送幼儿。
七、幼儿园要根据本制度精神结合本园实际,与每个幼儿家长或监护人签订幼儿安全协议书,严格履行本制度各项条款,家长做好幼儿安全监管工作。
为加强我园校园安全建设,保护幼儿上下学安全,我园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在上下学时段护校安园护学岗,切实维护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秩序。
一、目标
通过设立护学岗,在幼儿上、放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的安全保卫责任,进一步整肃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改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有效防止涉校涉生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幼儿的安全。
二、措施
(一)护学岗人员组成
护学岗人员由保安、值日教师、班级老师组成。
(二)护学岗职责任务
1.护学岗根据我园实际情况,在上学、放学前10分钟装备整齐,到岗到位,清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疏导和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幼儿出入校园的安全。护学执勤时佩戴袖标。
2.保安人员加强上下学高峰时段门卫值守,严格实行家长和外来人员登记准入制度,防止社会闲杂人员混入校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对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区域以及幼儿上学、放学途经主要路段进行巡逻盘查,及时发现和化解安全隐患,消除影响幼儿安全的危险因素。
4.对校园周边主要交通路道上违规停放的车辆、占道经营的小商小贩进行清理,确保道路交通畅通。
5.每学期幼儿园组织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1. 在正常天气下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二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加强冬季锻炼。
2.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幼儿体格。
3.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尤其要重视小年龄段幼儿的体格锻炼。
4.锻炼要经常和循序渐进,活动内容和活动量要适合各年龄班幼儿的特点,对个别体弱幼儿要给与特殊照顾。
5.在体育活动中教师要注意分层指导,保证每位幼儿动作发展和体质增强。
6.幼儿体育活动时每班两位教师教师需同时参与。
为加强幼儿园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是根本,明确并强化职责是核心,健全并落实制度是保证,狠抓措施落实是关键。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安全工作岗位职责》要求,明确幼儿园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切实将安全教育和管理融入到幼儿园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广大师生安全,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一、黑石渡镇中心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全园安全工作,园长是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园长具体负责日常安全工作。配备2名专职保卫人员,建立高效规范的学校安全工作网络体系。
2.切实保证幼儿园安全工作所需人、财、物并合理配置。
3.制定幼儿园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防范措施,检查督导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安全事故做出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4.定期召开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工作指导文件,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拟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幼儿园特点研究部署常规性安全工作。
5.各班主任代表幼儿园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
6.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四防手段,抓好校舍设备维护、消防、治安、交通、食品、疾病预防、自然灾害防范等基础性安全工作。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重点做好校门秩序、教育教学、幼儿活动场地、设备设施、食堂卫生、大型集体活动、集体外出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7.组织开展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逃生自救技能。
8.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和学校周边单位建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注重学校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力度,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建立幼儿园护学岗长效机制。
9.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等工作,及时组织抢险抢救。在有关部门领导下及时、妥善、依法处置事故。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10.严格履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做到30分钟内电话口头报告,2小时内简要书面报告。密切配合医疗、防疫、公安、消防等部门对事故的处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指示。
11.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冷静面对媒体采访,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教育师生员工共同做好稳定工作,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接受采访、擅自发布信息。
12.建立违反师德行为处罚机制,及时严肃处理教师侮辱、体罚幼儿等行为。
二、园长安全工作职责
1.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部署。
3.全面负责幼儿园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防范体系,落实责任制,依法制定本园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4.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各部门、个人履职考核,与评优推先和绩效考核挂钩,调动全体教职工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5.组织召开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幼儿园安全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园安全工作计划。
6.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幼儿权益和影响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7.加强与所属乡镇、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
8.遇到突发事件立即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
9.幼儿园安全职责所必需的其他行为。
三、分管安全副园长安全工作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幼儿园安全工作,对幼儿园安全工作负责。
2.可代园长组织召开全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本园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
3.根据上级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全面落实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书,把幼儿园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到班级,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
5.定期不定期检查各班级的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并记录。
6.定期组织培训幼儿园安全保卫干部和员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杜绝因思想麻痹或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7.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8.定期组织检查幼儿园各部门的安全设施及器材,保证完好有效。
9.协助园长加强与所属乡镇、派出所、消防、卫生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10.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管理各类台账和档案制度,检查指导幼儿园各类安全资料的归档备案。
11.督促检查放学前一分钟、每周一节课、每月一次专题讲座的安全教育。
四、分管教学保教主任安全工作职责
分管教学的保教主任是幼儿园教学工作的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有:
1.督促全园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游戏活动等教学常规,防止幼儿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对必须在校内外进行的教学活动要认真审批,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3.督促全园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幼儿,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切实减轻幼儿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幼儿的伤害事件,确保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4.督促指导教师把幼儿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执教。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6.落实各班级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7.做好各种教具配备、保存及使用的安全管理。
8.加强幼儿学籍信息的安全管理,建立信息保密制度。
9.做好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预案及管理工作。
10.配合园长积极稳妥做好学校招生等工作,正确执行政策、有效化解矛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五、带班老师安全工作职责
1.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幼儿安全及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安全负责。
2.认真落实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解决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排除安全隐患。
3.保证晨午检专时专用,仔细查看幼儿精神和身体状态,认真记录,及时上报。
4.充分利用晨午检、班会等时间开展幼儿安全教育。特别注意根据季节变化提醒幼儿预防疾病,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提高幼儿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5.严格执行幼儿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做好幼儿考勤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未到园上课幼儿的情况,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做好记录。
6.认真做好班级内各种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和登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园安全领导组成员汇报。
7.对有特异体质和心理异常的幼儿,应在家长的配合下及时做好记录。在安排体育、劳动、大型活动等时予以照顾。
8.班主任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并做好协议书回执留存。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开展家长安全教育,让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职责,做好幼儿安全教育监管工作,特别是保障幼儿校外安全。
9.组织班级集体活动必须征得幼儿园领导同意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做好安全预案和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10.发现幼儿在园出现身体不适或危险情况时,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通知家长、报告幼儿园。
11.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结合实际提醒幼儿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12.认真准确采集幼儿及家庭相关信息。
六、保育员安全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
2.负责本班活动室,卫生间的清洁卫生工作。
3.接受保健医的指导,严格执行卫生消毒隔离制度,熟练掌握消毒卫生技能与方法。
4.每天擦一次活动室,寝室,洗手间玻璃,保持门窗,玻璃干净无积灰。
5.每周消毒一次玩具,严格按照“班级物品消毒制度”规定执行。
6.随时冲洗、消毒卫生间,保持卫生间无积垢,无异味,做到地面干净整洁,以免幼儿滑倒。
7.每天认真擦洗窗台、植物角、玩具柜、桌椅和地面,保持室内环境干净整洁,为幼儿创设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
8.随时开窗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光线充足。
9.负责进餐时的清洁工作,餐前擦干净桌面,准备餐具,根据幼儿饭量随时添加饭菜,进餐时不催促幼儿,尽量满足每个孩子的需求,保证每个孩子的进餐量。
10.创设安静整洁的睡眠环境,根据季节变化,注意保暖与通风。收拾床铺,检查是否有影响幼儿安全的物品。不得超过15分钟巡查一次幼儿午睡情况,及时添减被子,防止幼儿过热或受凉。
11.根据季节变化,保证每个幼儿有足够温度的饮用水,并提醒幼儿集体饮用水。
12.协助当班教师为幼儿户外活动做好运动器械的准备工作,对体弱幼儿进行个别照顾。
13.帮助幼儿整理衣物,根据天气及幼儿活动量情况,及时为幼儿增减衣物。
14.指导、督促幼儿餐前便后洗手,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15.严格执行园内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保证幼儿进餐、饮水及活动时的安全。
16.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工作期间严禁串岗,干私活、吃幼儿食物。
17.及时、准确,按要求填写各类卫生保健相关表格,做好资料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