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城西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
一、当班制度
1.准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有课迟到算旷工。
2.严格按作息时间和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一日活动。
3.当班时间一律穿平跟鞋、低跟鞋,不穿拖鞋,不穿细中跟鞋,不披肩散发,不戴耳环戒指,仪表整洁、大方得体。
4.当班时间不接待来客来访,无特殊情况不使用通信工具。
5.当班时间不离开幼儿,确保所有孩子在老师的视线范围内,保证孩子的安全。
6.提前一天做好户外游戏、集体教学活动的各项准备,排除安全隐患,并按教育教学计划开展各项活动。
7.当班教师要认真进行晨午检,从卫生、衣着、精神状态等方面进行检查,特别是带药进园的,要与家长沟通清楚药名、用法、用量等并认真做好登记,家长签字或留存聊天截图。
8.对待孩子要有爱心、耐心和细心,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孩子。
9.户外活动尤其注意安全,保育老师需一起外出,园外实践活动本班三位教师共同负责安全。
二、请假制度
1.有事要提前或及时向园领导请假,自觉遵守请假制度。
2.请事假需事先向领导申请,并递交请假条,经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执行。特殊情况电话请假,但事后必须补交假条。事假期间在外旅游,一经发现,作旷职处理;事假期间如跨星期、节假日,则周六、周日、节假日都连续计算。)
3.请病假需及时向园领导说明,如发现无病则作事假处理,不向领导请假的作旷职处理。特殊情况(特殊病例)由教代会讨论商议决定处理意见。
4.如有急事需要处理,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请零星事假,零星事假应该提前向领导请假,每次不超过1.5小时,每月不超过两次累计三小时,超过两次,则合并计入事假。
5.不经请假无故不来上班、当班迟到或中途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旷职处理。
6.婚、丧、产假按上级规定给假。如果产前请假休息,以请假日期起计算。
7.节假日如聚集外出,需提前告知领导并按时返回,如逾期不回,按旷工处理。
8.聘用教师离职,应提前一个月打招呼,等园方安排好工作办好移交手续方可离岗。
三、代班制度
教职工代班由行政统一安排:原则上请一天假自行调班,二天以内的由同阶段教师代班,三天以上统一安排行政代班;
1.行政、教师参加园内教研活动或开会的自己调课,参加镇级以上活动的半天内自行调课,一天以上行政统一安排;教职工参加孩子家长会需有通知凭证,且自行调课,不作请假处理。
2.后勤保育员请假的,后勤园长统一安排代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