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城西幼儿园幼儿接送管理制度
为确保幼儿接送安全,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本园入园、离园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园幼儿接送管理制度。
一、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按照幼儿园规定的作息时间陪送孩子准时入园和离园。
1.早晨入园: 7:40—8:00 中大班入园
8:00—8:20小班入园
2.下午离园:16:05-16:30 错峰有序离园
二、幼儿入园或离园,原则上由父母亲自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应是年满18周岁的正常人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亲戚或精神异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将委托人姓名、年龄、特征及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知本班教师,方可履行接送手续。
三、孩子来园、离园路上及在非教学活动的一切园外安全责任均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四、为了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校门,严防社会不法分子进入学校,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冒领幼儿。
五、为了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放学后,家长或监护人要按时来接幼儿回家,禁止幼儿在园内、园外逗留、玩耍,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严禁幼儿家长或监护人使用无证、无牌、无安全保障、不规范的交通工具和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以及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接送幼儿。
七、幼儿园要根据本制度精神结合本园实际,与每个幼儿家长或监护人签订幼儿安全协议书,严格履行本制度各项条款,家长做好幼儿安全监管工作。
本制度从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皖公网安备 341525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