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迎驾厂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保障教育法的实施,规范学校的学籍管理,特对霍山县迎驾厂小学学籍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新生入学:
1.学校实行秋季招生,小学教育阶段为六年。
2.一年级新生的入学年龄为六周岁。本着就近原则,凡是辖区内适龄儿童,一律免试入学。
3.适龄儿童报名时需带户口簿、新生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并由父母陪同适龄儿童一起报名入学。
4.学校招收新生的时间以教育局统一要求为准。
5.新生入学后,学校要编制学生名册,填写《学生登记表》。并将学生学籍信息上传到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由教育局和学校协同管理。
二、转学
1.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在学籍管理系统内申请转学手续,并签发转学申请表,由原就读学校,原中心学校,转入学校、转入学校的中心学校签字盖章后,报教育局审批。
2.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要求插班的,在学校班额人数许可的前提下,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务处考核通过, 凭转学手续办理插班事宜,并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插入指定班级。
3.对于转出的学生,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到人随籍走,人籍一致。
4.每个学年度开学后要做好学籍变动表、学籍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留在学校存档、一份上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三、休学、复学、辍学。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级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县教育局审批后准其休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学校通过学籍管理系统向教育局提出复学申请,经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复学的学生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
5.在学校无故不到校达15天以上或休学期已满又不具备继续休学理由且未到校复学达15天者,视为辍学。如有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校长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针对学生辍学的原因,当地人民政府依法负责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教育或行政的措施,强制其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复学。
四、毕业
对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儿童,经考察达到小学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完成小学义务教育证书。
五、奖励
学生对学校、社会、国家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学校可按不同情况给予表扬、奖励,并记入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