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迎驾厂小学学校资助贫困生实施方案
为保证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问题而失学,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特制定本认定办法及程序。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资助管理工作小组(组员为校长及各年级班主任),建立档案,组织申报工作。
2、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工作。
二、资助对象
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农村低保户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及其他)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1、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或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下列情况学生,优先资助:
(1) 残疾学生
(2) 低保、特困家庭子女及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
(3) 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学期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每学期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有效证件。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审核确定。
五、监督和检查
1、受资助学生名单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2、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