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佛子岭镇中心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园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政府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体制
1.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关系;按规定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高效安全。
2.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园内经费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幼儿园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幼儿园财务状况。
3.管理机制:
(1)园长要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全面负责。
(2)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实行“统-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幼儿园财务活动在园长的领导下,由上级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3)幼儿园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 有权参与本单位经费编制计划、签订经济合同等有关财务活动,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及财产保管等情况。
二、预算管理
幼儿园应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每学期的经费预算。
1.编制方法:
收入预算:应考虑幼儿园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根据幼儿园本身财力可能、幼儿园正常教育活动和发展计划,妥善安排其他各项必需支出。
2.预算编制的审批:
每学期初幼儿园园务领导小组成员商讨通过将本学期的经费预算情况作详细安排。( 人员工资,大型维修及设备,日常开支) , 报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并备案。重大事件需调整预算经通过园务领导小组讨论并上报批准。
三、收入管理
1.幼儿园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2.幼儿园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
3.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切实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学校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四、支出管理
幼儿园支出主要包括事业支出、其他支出。
1.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按照年度预算和有关财务规定执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实现收支管理的规范、透明和高效。
2.幼儿园所有支出严格实行园长负责制,落实园长的主体责任,规定审批权限,严格审批支付流程。
园内每次审批合理合规的、手续完善的原始凭证都要遵循下列使用流程: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属实))——园内民主理财小组(大额支出)——园长签同意支付——幼儿园报账员报至中心学校出纳会计——中心学校主办会计——中心学校分管财务副校长——中心校校长(政府采购及重大支出需到县教育局报批)——出纳会计在电子财务处理系统《直付申请书》进行账务处理,主办审核——银行转账——供应商。即园内发生经济行为取得原始票据后,每张发票上应具备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三人签字方可报销。对签字手续不全的支出发票及不合理的开支各校报账员不得接受票据,并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及时处理。完善手续后有报账员将票据按科目分类,报中心学校出纳会计初审,出纳会计重点审核票据的正确性及完整性:审查该凭证的摘要和数字是否填写清楚、正确,数量单价、金额是否正确,金额大小写是否相符等,资金支出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完备,应填项目是否填全,科目分类是否正确,附件是否完整,有关经办人员是否签字讲清支出事由,证明人是否签字证明属实,领导是否批准等。审核后交由主办会计进一步审核支出内容的合法性及合理性,审查该凭证是否符合政策、财务制度,有无违反预算(计划)和财经纪律,不能收取“白条”单据,不能使用不规范票据,重点在物品的价格数量上与前几月报支内容核对,进行纵向和横向审核;票据符合财务制度要求后报送中心学校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核支出使用范围及真实性:使用范围主要审核公用经费支出不得开支代课教师工资、教职工加(值)班费、教职工福利津贴等人员费用,不得用于还债、基建等支出,学校基建和购置类项目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规定;真实性主要审查该凭证是否反映了经济业务的本来面目,有无伪造、虚开、缺乏真实性的凭证,支出报销原始单据不能缺漏,审核后送中心学校校长审批,审批手续完备后出纳会计填写好《支出汇总凭证》再报给中心学校主办会计核算签名,与此同时,中心学校出纳会计在预算一体化平台进行账务处理,主办审核无误后,转账到供应商账户并打印国库集中支付凭证。最后,中心学校出纳会计做出当月各校收入、支出、结余汇总表,与报账员进行对账签字,中心学校主办会计打印会计凭证,订账,制会计报表,经幼儿园园长签名、盖公章后,存档。
3.实行大额资金支出管理,严格执行重大支出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制度。园内单项5百元以上或批量(同项活动、同类物品)1千元以上支出报中心学校审批,审批后幼儿园方可组织实施。
4.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按照《佛子岭镇中心幼儿园公务接待制度》执行,实行公务接待费总额控制,严格接待标准,从严控制陪同人数,实行公务接待费报销“四单合一”(即:派出单位公函(含电话记录)、接待单位呈批单、财务票据、接待清单)
5.严格控制差旅费报销标准。按照《佛子岭镇中心幼儿园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标准,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6.外出培训或学习,要申报培训内容、时间、地点,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外出,相关手续作为附件入账。凡未经批准外出考察、学习,不得报销。
7.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严格履行大额资金支出集体研究程序,专款专用。
五、资产管理
幼儿园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1.加强流动资产管理。幼儿园收到的现金收入要及时上缴,对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原则上不办理现金结算,确需备用金的,必须设定使用限额并及时清算;国库支付中心存款和零余额用款额度按月对账;应收预付款项要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要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处理。
2.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处室保管、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1)明确岗位职责。幼儿园资产管理员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的采购审批、入库、调用和核销,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台账;财务负责固定资产财务核算,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采购报销需填写《固定资产入账通知单》,一联交资产管理员作入库凭证,做好固定资产卡片、使用台账;一联附发票交财务入账,做好固定资产明细账,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加强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霍山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和《霍山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依法依规采购。属政府采购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进行政府采购;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等按照《佛子岭镇中心幼儿园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3)幼儿园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处理。
(4)幼儿园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5)幼儿园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在建工程管理
对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应当在“在建工程”科目单独核算,反映在建工程的实际支出。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六、债务管理
幼儿园债务主要借入款、应付预收款、应缴款以及代管款项。幼儿园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七、财务清算及移交
幼儿园发生划转、撤并或园长、会计离任、外调时,应进行幼儿园财务清算。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对园内的财务、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做好移交、接收的交接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遗留问题。
八、票据管理
1.票据管理严格执行《安徽省财政厅票据管理条例》,规范履行票据领用有关规定,办理票据领用、结报、核销手续;
2.严格按照票据规定用途合理使用票据,杜绝外借、混用各种票据,严禁使用未经财政部门监制的自制、自印、外购收入票据。
九、监督管理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幼儿园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各幼儿园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 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
2.幼儿园的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 ,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经济活动不同的监督方式。
3.幼儿园的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4.中心学校定期对幼儿园进行财务指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十、未尽事宜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作出审批后方可执行,严禁自作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