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佛子岭镇中心幼儿园教学安全、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2024-03-29 10:56 来源:霍山县佛子岭镇中心幼儿园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山县佛子岭镇中心幼儿园教学安全、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增强师幼安全意识,提高师幼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自护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长:   (园    长)

副组长:  

   : 全体教职工

主要职责:

1.组长张玲是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全园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对幼儿园安全工作总负责,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对各职能部门的督促检查,与各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有关安全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协调幼儿园各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落实,保障幼儿园安全,做到警钟长鸣,切实解决幼儿园安全工作的不安全隐患,建立严格的外出活动报批制度。

2.副组长彭芮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直接责任人,协助组长具体管理幼儿园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组织开展安全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进行园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经常对教育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安全可靠,加强财产和经费的安全,严防失窃督促幼儿园各专用教室加强消防器材的管理与维护,确保其能正常使用保证财产、师生安全。

3.教职工安全管理职责

教职工为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严格组织课堂教学,各类活动周密考虑安全因素严密注意幼儿动向,切实履行安全教育责任,杜绝自己管理范内的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文明执教,严禁体与变相体罚,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加强对幼儿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细化到幼儿的日常生活、学习的每个环节;组织幼儿进行户外活动时,要提前检查周边的安全隐患,反复交待安全常规及要求,教给幼儿自我保护常识,严防幼儿之间推挤、猛撞而造成的事故出现。正确、及时处理偶发事件,活动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遇安全事故,在实施救护工作的同时,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在集体活动、集会中,必须全程参与管理幼儿安全。

二、工作措施

1.强化安全防范为主的安全治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定期组织教工学习安全工作知识,提高安全服务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3.形式多样的向幼儿、家长进行防火、防电、防盗、防暴力侵害、防煤气中毒、防溺水等安全教育。

4.组织教师、幼儿、家长学习地震、消防、突发自然灾害、饮食卫生、科学用药、交通安全等知识,掌握科学的防范措施。

5.一日生活各环节入园、间操、户外活动等,随时清点人数,加强安全教育。

6.在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向幼儿渗透安全教育,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培养其自我保护能力。

7.家长熟悉、遵守幼儿园安全制度,做到正确使用接送卡,不给幼儿带危险品入园,不在园内吸烟等。

8.制定安全教育计划,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①不带利器进园:②不随便离开班级,走出幼儿园:③正确进餐:④在楼内轻声慢步;⑤远离危险物,不玩火、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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