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佛子岭镇中心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和职称岗位晋级实施方案
为深化新时代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霍山县委教育工委《霍山县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遵照《霍山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和《霍山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转换用人机制,建立符合我校实际的充满生机活力的选人、用人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岗位聘任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学校职评工作的领导力度,确保岗位聘任职称评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努力促进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按岗聘任。以专业技术资格评聘、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严格按县人社局核定的结构比例标准为依据,分学段组织职务评聘和岗位晋级工作。
(二)合理聘任。正确把握专业技术岗位评聘、聘任工作的政策导向,做到积极、稳妥、合理地评聘和聘任各学段、各等级专业技术人员。
(三)规范聘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落到实处,做到评聘、聘任工作透明化、规范化。
三、基本条件
(一)参与职称评聘、岗位晋级的教职工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证书。
(二)参与职称评聘、岗位晋级的教职工必须继续教育取得合格等次以上。
(三)参与职称评聘、岗位晋级的教职工必须在现岗位服务满上级文件规定基本工作年限。
(四)参与职称评聘、岗位晋级的教职工必须在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称职等次以上。
(五)参与职称评聘、岗位晋级的教职工因个人原因,无故不在岗的,依据司法部门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六)参与职称评聘、岗位晋级的教职工本人绩效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一票否决。
四、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和专业技术岗位晋级聘任工作,强化评聘、聘任工作的管理与领导,特成立佛子岭镇中心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和专业技术岗位晋级聘任工作领导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赵复琼
副组长:胡 勇 储成军 潘声荣 彭 鹏
成 员:张 玲 张俊卿 孙 军 陈清逸
储兆露 黎明松 王 永 刘守荣
刘际红 宋白严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储成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措施
(一)以事实为根据,以政策为准绳,严格执行县教育局、人社局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评聘、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基本条件。
(二)认真采集全体教职工的相关信息。做到真实、准确、清楚。建立单位岗位设置、聘用管理信息数据库,做到岗位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
(三)制订《佛子岭镇中心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分实施方案》和《佛子岭镇中心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晋级实施方案》,并按方案严格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专业技术岗位晋级。
(四)实行书记负责制,对在聘用工作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相关人员将严肃处理。
六、 附则
(一)本方案由佛子岭镇中心学校第十一届三次教代会2024年12月20日通过。
(二)本方案实施设立过渡期,2024年—2025年7月期间职称评审、岗位晋级使用原有方案,自2025年8月开始职称评审、岗位晋级使用新的方案。
(三)本方案由佛子岭镇中心学校岗位职称聘任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件:1.佛子岭镇中心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分实施细则
2.佛子岭镇中心学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晋级
实施细则
佛子岭镇中心学校
2024年11月4日
附件1:
佛子岭镇中心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评分实施细则
一、评聘优先条件
凡是接近退休(距离退休不足一年)的教师可优先聘任,如名额不足,则实行量化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序。
二、量化打分细则
根据《霍山县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章第三十一条规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实行“双百分制”,特制定打分细则如下:
(一)资历条件(100分)
1.学历条件:小学(幼儿园)教师本科、专科、中专毕业分别为3、2、1分。中学教师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分别为3、2、1分,参与人员需提供相应学历证书原件。
2.教龄条件:教龄以教师工资档案为准,教龄每年加1分,教龄条件得分上不封顶。
3.职务条件:教职工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每年加2分,任现职务年限以原始证件(首聘证书)为准,年限按周年计算(不足一年的,用每年加分标注÷12×月数=得分数),职务条件得分上不封顶。
4.岗位条件:教职工任现岗位每年加1分,任现岗位年限以原始证件(首聘证书)为准,年限按周年计算(不足一年的,用每年加分标注÷12×月数=得分数),岗位条件得分上不封顶。
5.补充说明:若参评人员绩效考核得分超过100分,以最高分者计为100分,其他人员按比例折合计分。
(二)绩效考核(100分)
调取最近一个基本任期内每学期绩效考核分数,考核评审组现场测算出该同志绩效考核得分。即:(基本任期内每学期绩效考核分数之和÷(基本任期年限×2)×100%=绩效考核得分;在渐进式过程中,绩效考核具体得分计算如下:
2025年职评绩效考核得分=2024—2025学年绩效考核平均得分×20%+(基本任期前几年每学期绩效考核分数之和÷(基本任期前几年年限×2)×80%;
2026年职评绩效考核得分=2024—2026学年绩效考核平均得分×40%+(基本任期前几年每学期绩效考核分数之和÷(基本任期前几年年限×2)×60%;
2027年职评绩效考核得分=2024—2027学年绩效考核平均得分×60%+(基本任期前几年每学期绩效考核分数之和÷(基本任期前几年年限×2)×40%;
2028年职评绩效考核得分=2024—2028学年绩效考核平均得分×80%+(基本任期前几年每学期绩效考核分数之和÷(基本任期前几年年限×2)×20%;
2029年起职评绩效考核得分=2024—2029学年绩效考核平均得分×100%;
书记、校长职评绩效考核得分=学校领导班子(学校测算的)基本任期内绩效考核平均分×120%
若参评人员绩效考核得分超过100分,以最高分者计为100分,其他人员按比例折合计分。
三、职称评聘排序
(一)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晋级按照资历条件和绩效考核评分之和高低排序。
(二)如遇分数相同情况,按照以下情况排序:
1.同等条件下,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
2.第一项相同时,先评现职务者优先;
3.前两项相同时,先聘现职务者优先;
4.前三项相同时,以教师工资教龄为依据,教龄长的优先;
5.前四项相同时,年龄长的优先;
6.前五项相同时,学历高的优先;
7.前六项相同时,中心学校(本部)和幼儿园教师有支教经历者优先,主动申请支教的另加2分;
8.前七项相同时,由中心学校评聘领导组按德能勤绩量化打分,分数高的优先。
附件2:
佛子岭镇中心学校教师职称岗位晋级实施细则
一、岗位职称类别划分
全镇中小学、幼儿园现有在职教职工按其岗位和职称分为专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中级、专业技术初级、工勤人员、管理人员五个类别。
二、岗位晋级人员范围
全镇中小学、幼儿园现有在职教职工,凡已具备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符合岗位聘任条件的,均可参与空缺岗位的竞聘。
三、岗位晋级基本条件
(一)高级教师
五级:取得高级教师资格;须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四年;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
六级:取得高级教师资格;须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四年;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
七级:取得高级教师资格;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
(二)一级教师
八级:取得一级教师资格;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
九级:取得一级教师资格;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
十级:取得一级教师资格;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
(三)二级教师
十一级:取得二级教师资格;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
十二级:取得二级教师资格;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
(四)工勤
三级: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必须在四级岗位上工作满五年。并通过高级工的技术等级考试。
四级: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必须在五级岗位上工作满五年。并通过中级工的技术等级考试。
五级: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必须在普工岗位上工作满两年。并通过初级工的技术等级考试。
(五)补充条款
1.参与空缺岗位晋级的教职工必须在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称职等次以上。
2.参与空缺岗位晋级的教职工因个人原因,无故不在岗的,依据司法部门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四、量化打分细则
根据《霍山县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章第三十一条规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晋级实行“双百分制”,特制定打分细则如下:
(一)资历条件(100分)
1.学历条件:小学(幼儿园)教师本科、专科、中专毕业分别为3、2、1分。中学教师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分别为3、2、1分,参与人员需提供相应学历证书原件。
2.教龄条件:教龄以教师工资档案为准,教龄每年加1分,教龄条件得分上不封顶。
3.职务条件:教职工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每年加2分,任现职务年限以原始证件(首聘证书)为准,年限按周年计算(不足一年的,用每年加分标注÷12×月数=得分数),职务条件得分上不封顶。
4.岗位条件:教职工任现岗位每年加1分,任现岗位年限以原始证件(首聘证书)为准,年限按周年计算(不足一年的,用每年加分标注÷12×月数=得分数),岗位条件得分上不封顶。
5.补充说明:若参评人员绩效考核得分超过100分,以最高分者计为100分,其他人员按比例折合计分。
(二)绩效考核(100分)
调取最近一个基本任期内每学期绩效考核分数,考核评审组现场测算出该同志绩效考核得分。即:(基本任期内每学期绩效考核分数之和÷(基本任期年限×2)×100%=绩效考核得分;在渐进式过程中,绩效考核具体得分计算如下:
2025年晋级绩效考核得分=2024—2025学年绩效考核平均得分×20%+(基本任期前几年每学期绩效考核分数之和÷(基本任期前几年年限×2)×80%;
2026年晋级绩效考核得分=2024—2026学年绩效考核平均得分×40%+(基本任期前几年每学期绩效考核分数之和÷(基本任期前几年年限×2)×60%;
2027年晋级绩效考核得分=2024—2027学年绩效考核平均得分×60%+(基本任期前几年每学期绩效考核分数之和÷(基本任期前几年年限×2)×40%;
2028年晋级绩效考核得分=2024—2028学年绩效考核平均得分×80%+(基本任期前几年每学期绩效考核分数之和÷(基本任期前几年年限×2)×20%;
2029年起晋级绩效考核得分=2024—2029学年绩效考核平均得分×100%;
书记、校长职评绩效考核得分=学校领导班子(学校测算的)基本任期内绩效考核平均分×120%
若参评人员绩效考核得分超过100分,以最高分者计为100分,其他人员按比例折合计分。
五、岗位晋级学段认定
(一)依据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证书,结合2018年岗位晋级评分实际。
(二)因学校工作需要,现从事实际工作与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证书不一致者,需在现岗位任职满上级规定的基本年限,且根据个人自愿申请,并承诺不再更改学段岗位,方可参加现岗位晋级评选。
(三)跨学段任课教师学段认定,需在现岗位任职满上级规定的基本年限,且根据个人自愿申请,并承诺不再更改学段岗位,方可参加现岗位晋级评选。
(四)教辅人员学段认定,依据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证书,需在现岗位任职满上级规定的基本年限,且根据个人自愿申请,并承诺不再更改学段岗位,方可参加现岗位晋级评选。
六、岗位晋级竞岗顺序
(一)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晋级按照资历条件和绩效考核评分之和高低排序。
(二)如遇分数相同情况,按照以下情况排序:
1.同等条件下,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
2.第一项相同时,先评现职务者优先;
3.前两项相同时,先聘现职务者优先;
4.前三项相同时,以教师工资教龄为依据,教龄长的优先;
5.前四项相同时,年龄长的优先;
6.前五项相同时,学历高的优先;
7.前六项相同时,中心学校(本部)和幼儿园教师有支教经历者优先,主动申请支教的另加2分;
8.前七项相同时,由中心学校评聘领导组按德能勤绩量化打分,分数高的优先。
9.参与空缺岗位晋级的教职工,在临近退休前不满一年者优先晋级。如名额不足,则实行量化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