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佛子岭镇中心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制

2025-03-20 11:28 来源:霍山县佛子岭镇中心学校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心,时刻提高警惕,积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药品柜、每个实验台,不留死角。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定的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特种设备、危险药品、实验室“三废”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对自己分管的实验室、药品保管室、仪器室等严格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爆、防触电、防污染、防中毒、防传染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4、坚特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自己不能解头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5、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实验室秩序,不私自转让、出售危险化学品,防止学生将危险药品、器具带出实验室。不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熟练使用灭火器,一旦本实验室出现安全事故,能迅速实施应急救援。

6、实验室中暂时不用的危险药品要及时归橱上锁,长期不用的危险药品及时退库,标签不清的及时更换标签、容器破损的药品及时更换容器。

7、确保实验“三废”达标非放,对自己处理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的实验“三废”,分类收集、妥善保存,按学校要求及时统计上报。积极探索实验“三废”的科学处理方法,防止污染环境。

                               

 

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实验室管理人员应负责组织建立实验室活动中对人员、设备设施和物品的各项安全措施。

2.安全措施应规定出使用程序、操作步骤、监控手段、施救措施。安全措施应由各负责人制定后组织实施。在使用现场,安全措施应用“警示”标识予以表示。

3.实验室指定安全直班人员,负麦日常活动时的安全监督。

4.安全值班人员应负责维护责任区内安全设施的完好性,必要时应对各种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质量负责人报告。安全值班人员有权利中止一切违反安全的作业活动。

5.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和维护实验室的安全制度与设施,在遇到或发现险情后有责任实施救助。

6.负责人应负责建立本实验室的内务卫生管理制度。并对实验室的内务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7.实验人员应协助实验室工作人员做好本部门所辖范围内的内务卫生管理。

8.当实验人员在作业时发生意外,实验室的任何人员应立即实施教助措施。当施救无效时可呼救附近任何人员帮助拨打12如”紧急救助电话求助。采取救助的同时,应设法通知实验室的领导做善后处理。

9.当出现诸如火灾、水灾时,任何员工都有责任、义务和权利采取防止灾害蔓延的一切施教措施。同时应呼救人员帮助救助。当施救无效时可拨打"119”火警紧急救助电话求助。在采取救助的同时,应设法通知相关领导做善后处理

10.当出现仪器设备或设施损坏时,当事人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害继续蔓延,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做好损坏现场的记录。

11.当出现或发现被检物品损坏或丢失时,当事人应立即向行政领导报告,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防止其他物品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做好损坏或丢失现场的记录。

12.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实验室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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