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坪镇金茗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2025-03-20 10:29 来源:霍山县教育局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幼儿园财产必须具备有效的适用性,计划添置调拨财产必须适用于幼儿园的发展需要。对具有反复、长期使用的财产,应当注意保养维修,延长使用期。

二、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有计划地充实与更新教学设备,根据需要与可能不断添置各类财产。

三、养成幼儿爱护公物的的良好习惯,抵制各种侵犯公共财产的行为,减少和避免财产的损失,维护财产的安全,损坏公物要赔偿。

四、加强财产管理,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理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遵守制度,责任到人,对低值易耗品,幼儿园也要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物资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幼儿园各类财产。外借学校财务需要经学校领导审批,并办理借用手续,借用后要归还。各资产管理员应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定期检测或者修缮,确保完好和使用。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对外出租或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出申请,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并且按照管理规定具备手续。收回时进行勘验。学校固定资产实行每期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开学初登记

五、每年按时进行财产清查,做到、帐实相符,对盘盈亏的,查明原因,按规定入帐。对损坏的财产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领导批准。贵重的应由主管部门批准后,再做妥善处理。

六、财产管理人员,调动或调离,要将经管的财产逐一清点造册。帐实相符后,向接办人员逐一交待清楚,双方在清查表上签字,并由财产主管负责人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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