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坪镇中心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工作方案

2025-03-20 15:45 来源:霍山县教育局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建立健全我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长效机制,着力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评聘环境,根据省、市、县人社局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晥教师【2020]7号,特拟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草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组成员视当年实际情况确定,由中心校管理人员、校长、教师代表组成。  

二、人员、指标适用

人员适用:教育局、人社局按大化坪镇初中、小学、幼儿园人数核定的指标只能适用于上年度底在大化坪镇中心学校教育系统中学、小学、幼儿园在册且符合评聘基本条件的所有教育工作者。

指标适用:中学、小学、幼儿园指标严格按上级核定数使用,不得互相占用。教师如果调整工作岗位,调整后必须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三级相应岗位工作满一年后且取得相应岗位从业资格方可对应评聘该岗位职称。

三、评聘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以教师专业发展为本,引导教师规范、有序、持续、专业发展。

2.规范性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工作规范开展工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提供规范、严谨、公正的工作氛围。

3.民主性原则。尊重每一位教师专业发展权利,加强民主监督,保障工作过程透明,促进职务评聘工作公正、公开、公平开展。

4.稳定性原则。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是学校常规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确保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5.自主性原则。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原则之一是自主性原则,通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提高教师自主发展意识,促进教师自主发展。

四、评审程序

1.书面申报:凡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者,均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递交书面申请、各种验证材料,未按规定时间递交书面申请、各种验证材料者,按自愿弃权处理;规定时间外补交的验证材料不计入考核量分。递交的书面申请、验证材料需经本人和考核组两位成员以上注明递交时间且签字确认。  

2.资格审核:由评聘领导小组按《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高级教师评审应符合“学历及资历条件、能力条件、业绩条件中除第6项以外的两项、教研科研条件”者优先评审;一级教师评审应符合“学历及资历条件、能力条件、业绩条件中除第9项以外的两项(幼儿园教师符合业绩条件中除第6项以外的两项)、教研科研条件”者优先评审。

3.资格公示:对符合评审资格的人员及其参加考核量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组织考核:如当年指标数小于申报数,由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评审的人员按本方案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量化办法”考核打分;如当年指标数大于申报数,由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评审的人员考核即可。考核后,申报评审的教师如无异议,即签字确认。

5.初录推荐:按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据指标初录选取。

6.张榜公示:初录结果公示五天,接受群众监督。

7.上报审批:经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审验材料后上报,等候审批。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不允许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1.当年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要求,造成一定影响经组织发文行政警告处理及以上的;

2.近五年内有违反酒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的;

3.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撤销的;

4.上年度因违纪,年度考核未定等次或认定为不合格的不得参与评聘;

5.任期内年度绩效考核有位居学校后10%的,原则上让位于同等条件下靠前的教师。

六、大化坪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考核量化办法

(一)资历条件(100分)

1.学历量分: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中师学历计2分;大专学历计4分;本科(双专)学历计6分,具备学士学位计7分;研究生学历计8分,具备硕士学位计9分;博士学位计10分。多重学历学位按最高的计,不重复计。

2.资历量分: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之“学历及资历条件”后每年计2分。(评审年限按取得资格后周年计,不足一年不计)。

3.教龄量分:每年计1分,其中20年(含)以上每年计1.5分。

(二)绩效业绩条件(100分)

1.2024年职称评审仍按原方案执行;2025年职评和晋级将2024-2025学年绩效考核平均得分按50%纳入,2026年以2024-2026两个学年度考核平均得分按60%纳入,2027年以2024-2027三个学年度考核平均得分按70%纳入,2028年以2024-2028四个学年度考核平均得分按80%纳入,2029年以2024-2029五个学年度考核平均得分按90%纳入,2030年以2024-2030六个学年度考核平均得分按100%纳入。2030年后,职评以规定任期(中级评高级选5个学年,初级评中级选4个学年)的绩效考核平均得分纳入。在渐进式过程中,教师规定任期内获得的表彰奖励等可以合理赋分,如2025年评选高级的从其任期内选取4年赋分,每年满分10分,但应剔除已纳入绩效考核的部分(如2025年职评晋级时,资历条件得分+2024-2025学年绩效考核得分50%+规定任期内表彰奖励等得分【不含2024-2025学年】,以此类推),2030年以后则完全使用资历条件得分加上规定任期内绩效考核平均得分。

2.规定任期内的表彰奖励加分项(剔除已纳入的绩效考核年份内的表彰奖励):

1)年度考核:任期内一次优秀1分(提供证书),任期内所有年度如有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每一年度在个人得分基础上减2分。

2)政府及部门表彰奖:国家级6分,省级5分,市级4分,县级3分(含优秀班集体)。部门表彰按下级政府表彰计(县级部门2分)。

3)优质课技能比赛、多媒体软件制作、教研电教活动 :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8、0.5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5、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5、2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5、3分。本项国家、省、市、县级奖累加不超过6分(同项只记最高奖一次)。

4)辅导学生奖:

辅导学生,县级获一、二、三等奖计1、0.8、0.5分,市级获一、二、三等奖计2、1.5、1分,省级获一、二、三等奖计3、2.5、2分,国家级获一、二、三等奖计4、3.5、3分。辅导学生,如果既有学生获奖证书,又有教师获奖证书,只取其中一项按此类别计分;辅导学生奖项,要提供写有辅导教师的证书或文件方可计分。中心校管理人员按参评人员平均分计分。学校校长、园长可以按提供辅导学生奖项计分或比照中心校管理人员计分方法计分。没有辅导奖的学科比照最低分计分。

5)公开出版专著一部或合著中参与撰写4万字以上,计3分。本项累计不超过6分;参加省以上国家教材或省地方教材编写1次,计3分。本项累计不超过6分;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教育科学(含规划课题)、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研究等课题1项(乡村教师县级以上)。计3分,本项累计不超过6分;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命题工作1次以上。计3分,本项累计不超过6分。

 

 

霍山县大化坪镇中心学校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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