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大化坪镇中心学校考试管理规章制度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的要求:严格压减考试次数,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等内容,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试管理办法;内容如下:
1.提高认识,广泛重视。
全体教师要对 “双减”工作的重要性引起充分重视,不能让考试具有甄别、选拔的功能。全体教师要统筹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完善班级学生的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安排考试,通过多种措施、方法,引导教师、学生、家长正确认识考试。
2.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3-6年级参加由学校或上级教育部门每学期组织一次的期末质量测查活动。学校不组织面向小学各年级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初中各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七、八年级语文、数学、外语可进行期中考试;八年级地理、生物学可在下学期进行期中考试和1次模拟考试;为适应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九年级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
育与健康可在上学期进行期中考试,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可组织1~2次模拟考试。严禁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
3.考试命题
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在学校组织或参与的全区测查活动中,每名教师都有对考试试题的监督和反馈的职责,对于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要切实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
4.学生评价
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学校进行的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优秀,良好,合格待提高这四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学校要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评价,鼓励实践性评价,可以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
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要积极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评价。
5.大化坪镇中心学校考试管理监督举报电话:0564-5586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