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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下符桥镇卫生院医疗纠纷处置预案

2024-03-26 16:57 来源:霍山县下符桥镇卫生院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山县下符桥镇卫生院医疗纠纷处置预案

为了预防突发医疗纠纷,保障医疗安全,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和《关于医疗纠纷处理的规定》、《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经院委会研究,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平安医院”的要求,快速科学地处置医疗纠纷事件,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保护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患者的合法权益,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更好地为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保健水平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二、适用范围  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医患双方对疾病治疗效果及其原因的认定存在较大分歧,患者及其家属对治疗工作极不满意,强烈要求追究我院及其医务人员的责任,或者提出较大赔偿损失的医患纠葛。

三、事件分级  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医疗纠纷事件分为一般医疗纠纷事件和重大医疗纠纷事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医疗纠纷事件:
1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其家属不依照法定程序处置;
2
、纠集少数人员扰乱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
3
、侮辱、威胁、恐吓医院工作人员。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医疗纠纷事件:
1
、患者死亡后,家属不按规定时间将尸体送至太平间或殡仪馆;
2
、纠集人员占据医院机关等,扰乱正常医疗、工作秩序,在医院内挂横幅、设灵堂、烧纸钱、放鞭炮等;

3、故意毁坏公共财物,非法限制工作人员人身自由;
4
、患者或其家属有自杀、自残倾向,或危害他人人身安全。

四、处置原则  

(一)依法管理,以人为本。坚持依法管理,保障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下,各科室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
(三)快速反应,科学处置。一旦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各有关科室要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上报并处置。

五、成立应急机构
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负责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指挥、协调、调查和处理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厚成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应急响应与终止

(一)应急响应  各科室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有效处理。
1
、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发生后,科室要立即向医患协调办公室和应急小组报告,并提供事件详实情况。

 2、医患协调办公室和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有关科室负责人到达现场,在应急小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处置。

(二)应急响应终止  医疗纠纷处置结束,纠集的人员撤离现场,医疗、工作秩序恢复正常,由应急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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