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诊疗
双向转诊程序
一、双向转诊程序
1、各周边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按转诊原则将病人转至我院相关科室。
2、转诊病人持“双向转诊单”到医院就诊。
3、转诊病人病情稳定后,医院各科室应及时将病人转回各周边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继续进行康复治疗。
4、对于急、危重、疑难患者,由于我院医疗水平、条件的限制则选择转往县人民医院或市医院进行治疗。
待患者病情稳定符合 转回我院指证时转回我院继续治疗。
二、加强管理与监督
1、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双向转诊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2、加强沟通协调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作好转诊衔接工作。确保转出方、转入方及被转者三方满意。
3、开展督促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双向转诊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全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