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工作制度

2024-04-02 16:26 来源:漫水河镇中心卫生院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漫水河镇中心卫生院控烟工作制度

为让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有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医疗服务环境,提高控烟知识和控烟参与意识,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将我院创建为“无烟医院”,根据《无烟医疗机构》标准,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在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控烟工作委工会具体负责制度的实施。

二、各科室互相监督负责制,院长负责各科室控烟管理工作的实施,并根据医院控烟工作方案,开展控烟监督管理工作,创建无烟科室。  

三、全院各科室员工要认真学习《霍山县2021年控烟实施方案》,每一位员工要从“我”做起,尤其是党员干部,要起表率作用,不抽烟或少吸烟。

四、室内禁止吸烟,本院职工,患者以及家属一律不得在医院内所有诊疗区域,病房、办公室,公共场所吸烟。  

五、吸烟者只能在设有吸烟标志的室外固定场所(吸烟区)吸烟。

六、本院职工都要成为控烟工作宣传员和监督员,对科室内或非吸烟区吸烟者,应进行劝阻,并指引到吸烟区吸烟。

七、在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工作场所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八、禁止在医院派发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和宣传资料。

九、医务人员不得在患者面前吸烟。

十、全院职工应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使全院职工及患者、家属的吸烟人数逐年下降。    

十一、医院全院职工和其他人员、必须遵守医院控烟制度,将考评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必须条件,并与绩效工资挂钩。

十二、开展吸烟危害健康与戒烟方法的介绍讲座,新员工入岗安排禁烟教育培训。

十三、医院制定的控烟工作制度,由医院控烟委工作小组负责监督、实施、检查,奖罚。

本制度由医院控烟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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