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镇西城中心学校市、县级优秀班主任和优秀班集体评选细则(试行稿)

2024-09-28 16:11 来源:霍山县衡山镇西城中心学校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近五年内荣获过市、县级优秀班主任和优秀班集体的班主任和班级不再参与评选。近五年内荣获过市县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其它类别表彰的老师也不再参与评选。

2、班主任需在本校累计(累计有效期为在本校工作6年之内)担任3年以上(包括3年)班主任,有资格参与优秀班主任评选。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年度中本人所带的班级获校级“文明班级”(至少一次)称号的,可优先考虑。

3、参与优秀班集体评选的班级,其班主任需在本校累计(累计有效期为在本校工作6年之内)担任3年以上(包括3年)班主任,有资格进入评选。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年度中本人所带的班级获校级“文明班级”(至少一次)称号的,可优先考虑。

4、本学年度参与优秀班主任或优秀班集体评选的老师,须在本学年度担任班主任。担任班主任年限时间较长的,学校将根据其工作实绩,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同意后,可以参与优秀班主任或优秀班集体评选。

5、被评为县、市级优秀班主任或优秀班集体称号的,必须要在取得荣誉后完成至少服务期为6年的班主任工作,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担任的要向学校提交申请,经校班子会研究同意后方可。

6、师德师风考核合格或优秀,如有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

备注:以上评选细则解释权归衡山镇中心学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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